生二胎丈夫有"护理假"吗

如题所述

有。的确有你所说的这个假期。换句话说,只要是按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其配偶都可以享受这个假期。
各省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女性生育子女后,丈夫可以享受护理假期。比如《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但由于各省市规定的这个假期的时间是不一致的,因此,你可以在网上查阅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奖励和保障”部分,那上面应该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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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9

在国家实行二胎生育政策期间,男方陪产假和一胎是一样的。国家对陪产假没有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以下列举几个省、直辖市的规定:

1、《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2、《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3、《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八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4、《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5、《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6、《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三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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