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早期入职的前三个月,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可以仲裁吗?

最近发现早期入职的前三个月,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可以仲裁吗?本人在这个公司已经干了4.5年了,目前我们公司解散了,其他人员均已协议离职,我在孕期,也约谈过,公司只给赔付一个产假工资而已,我要求按照最低标准n➕1➕产假工资一起,公司嫌赔偿太高,不裁我,目前就留我一人在公司上班,变相逼迫自动离职。
我在想我休完产假回来,公司依然留我一个人上班,相当于逼迫离职。但是我最近发现公司在我刚入职的前三个月没有依法缴纳社保,请问我休完产假回来,可以以此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补缴未缴纳的社保,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吗?

就三个月打赢
了陪不多少钱,
公司也能找出
各种理由如
实习阶段,
还是协商比
较好追问

我赔偿不是赔偿社保,关键是经济补偿金

追答

可以引劳动局旬
问一下,看这
情况能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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