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并级别,此贷款相当于在组级别的贷款。如果涉及外部担保或股东担保,则需要披露,以反映该贷款的真实担保。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贷款担保实际上是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担保,属于内部担保。在合并期间,它实际上已经被消化了,而披露反映出它只为自己提供担保。如果不是质押、抵押等,而只是一种纯粹的信用担保,那就毫无意义了。如果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涉及质押、抵押等事项,则需要披露,相当于在合并层面上上升时的质押、抵押等担保事项。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家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并可以通过协议实际控制另一家公司的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由另一家公司持有股份或由另一家公司通过协议实际控制股份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分行是与总行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由总行在业务、资金、人员等方面进行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行在法律和经济上都不独立,属于总行的附属机构。总行对分支机构进行管理,对分支机构的
生产经营、资金调度和人员管理行使指挥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银行贷款是从银行借的钱。我国国有企业的银行贷款中有一部分被用作流动资金,如工业企业的固定贷款、超额贷款和结算贷款,商业企业的商品流通贷款,农副产品预支存款贷款等;有的采用小规模技术措施,如工业企业小规模技术措施借款、工业技术措施借款;部分用于基本建设和
专项资金项目,如基本建设贷款、大修贷款等。银行贷款实行物资担保,按期使用,按期归还,付息。
银行存款可以记入“银行贷款”账户。当借款时,赊账(或增加)。当返回时,借记(或减去)账户,余额表示未偿还余额。银行贷款也可以按用途分为基本建设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和专项贷款等总分类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