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版《科比本纪》,科比到底有多强

如题所述

科比者,姓布莱恩特氏,太祖乔之子也。太祖仁厚温和,爱妻子,球风华丽,天赋绝伦,尝效力联盟八载,战于休斯顿、费城、快艇诸地。公元廿世纪七十八年八月廿三日生科比。及生,以有儿女,又得一子,太祖大喜。顾东方倭寇国有佳肴曰科比,遂名之。

科比之能,有飞人之风,遥观其打斗之景,恍惚若先帝再世,然避先帝讳,世人号之曰飞侠。又以其灵如猿,毒如蛇,疾如鹰,美如画,飘若浮云,矫若惊龙,故又号之曰曼巴。

年方三岁,始触篮球,最喜湖人。是时,湖人魔术师、天勾、眼镜蛇三杰,与东部绿军分庭抗礼数十年矣,九载五冠,华丽一时。科曰:彼可取而代之也。太祖喜,以此奇科,谓之曰:吾儿,汝父以汝为傲。六岁,太祖怀才不遇,去联盟,携妻子赴意大利国,继其生涯。

太祖之能,为意大利所赏,未几,即为王者,闻名一时。帕梅拉,科之母也,美且端庄,若仙人下凡,时人皆为之狂。此后七载,科之童年,皆在意大利。习语言,识伙伴,知礼仪,明教化,铸意志,塑品格,影响深且远矣。尝曰:意大利,吾成长之所,意味良多,吾常怀感恩,无论咫尺天涯。

意大利,足球之国度也。尝触足球,最喜米兰,爱小罗,又爱梅西。尝曰:若未归,吾或以足球为差矣。然犹以篮球为最爱。十一岁,科比尝随太祖归美,与同龄人战,败而蒙羞,是以发愤,勤学苦练,闻鸡起舞。久之,技艺大进,又悟其精妙,有欧洲之风。是以筑未来之基。

公元廿世纪九十一年,太祖退役,去意大利国,携妻子归,居费城。

劳尔梅里恩高中,科之母校也,位于费城。高中初年,为新人,崭露头角,然世人皆以太祖之名呼之,曰:“无他,唯乔之子耳。”科不以为然,夙兴夜寐,一日三练,挥汗如雨,遂技艺又精。其后,技惊四座,勇不可挡,无论位置。

是时,科好胜之心,乃无人及。高中三年,尝训练,战至将毕,未见胜负。末攻,其友持球,科抚掌急而呼曰:“掷于吾,掷于吾!”其友不解,以诈,妄自上篮,不进。科大怒良久,耽耽相向。杰瑞米,科之助教也,见其状,恍然大悟:“求胜若渴,是以伟大也。”

岁末,训于费城,与费城名将斯塔克豪斯一战,不落下风,战至激烈,竟以恶相向。战毕,语其友曰:“大学,乃埋没之所,吾将入联盟,非大学也。”然是年,折戟季后之战。赛毕,其友叹曰:吾之高中将尽,而吾未尝夺冠,此生之憾也。语毕,其友泣,科亦泣,拥而慰之曰:“明年,当再无憾焉!”慷慨激昂。

高中四年,卷土重来,数战连捷。季后半决之战,遇故敌。将战,鼻骨折,教练欲以面具护之,然科弃之不用。及战,科勇而无畏,加时而胜。后一鼓作气,终登宾夕法尼亚之巅。科亦荣誉无数,为全美高中生之最。

汤姆,姓佩蒂特氏,科之队友也,尝忆曰:“科比,少年英雄,声威讫于四海,拥簇无数,然不为名所累。众人皆嬉而其独功,众人皆醉而其独醒,篮球乃其生命之全部也,是以英雄孤独。”

格雷格,姓唐纳氏,科之教练也,叹曰:“未几,联盟将归科矣。”沙舍夫斯基,杜克主帅也,赞曰:“其技之高,摧敌于场;其志之坚,视胜如命;隐隐有乔丹之风,吾所见高中生之最也。”

岁末,科高中毕业,昭告天下,将弃大学而入联盟。自古以来,高中而入联盟者,鲜有才俊,能者唯摩西•马龙、肖恩•坎普、凯文•加内特诸长人耳,尚不及十。科胸怀壮志,欲入费城,加状元之身。是年,以艾为首,英雄辈出,名扬天下,有黄金一代之誉。费城曰:科之能,世之鲜矣,为费城之傲。然择高中生为状元,恐为天下所笑,故以艾为宜而谢科。科耿耿于怀,日益发奋,终其生涯。

是年,联盟动荡,沙克欲去奥兰多。杰里者,姓韦斯特氏,洛城总管也,雄才大略。尝曰:沙克、便士貌合神离久矣,必有一去。奥兰多,乃沙克伤心之地,吾取沙克,如探囊取物。所忧者,唯科比耳。其少年英雄,吾甚爱之,得此人与沙克,可得天下。吾闻黄蜂有新秀之权,而中锋寡矣,故欲窃易迪瓦茨去黄蜂,以取新秀之权。然此权但列十三,而垂涎科比者众矣,又恐为前人所劫。谋事在人,成败在天。此乃天机,尔等万不可泄露。

选秀之日,快船列七位,欲劫科,然军中内线势微,思良久,终择一中锋。篮网列八位,亦欲劫科。特里姆者,韦斯特之好友也,为科比经纪人。欲助韦斯特,要篮网曰:新泽西,非科比之愿也,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汝请思之。篮网惧,故退。太阳列十五位,然迟矣。韦斯特大喜:此乃天命也!

公元廿世纪九十六年,入洛城,择其战袍为八,是为科比元年。既入,阿迪以天价召之,一时无两。是时,其年不及十八,为历史之最也。湖人以其幼,为琼斯替补,徐图大计,遂机会甚少,出战七十一,首发仅六耳,得分尚不及双。然幼而无畏,加冕扣篮王,入新秀十虎之阵,隐隐有王者之风。

岁末,常规战洛城取胜五十有六,居西部第四。季后半决之战,遇盐湖城,其主将乃黑白双煞也,时乃巅峰。四战而三败,洛城岌岌可危。五战末,双方平。是时,斯科特伤,沙克、霍里为犯规所困,洛城危。哈里斯,时洛城之帅也,顾众将士曰:此乃存亡之秋也,当一击制胜,吾观其能者,唯科比耳,当不负众望。

返而战,科接球,后仰而失。加时之战,科求胜若渴,然屡投无功,竟不及框,洛城败归,科亦为盐湖城所笑。然时人曰:自信者,科比也,幼而不见其涩。沙克尝忆曰:勇而无畏,幼而自信,如此者,唯科比耳。科比曰:今日之战,吾此生不忘。亡者,吾必夺之。及返洛城,挥汗如雨,终其一夏。

二年,科初长成,替补如故,然取分倍增,为替补之最。其球风如画,为世人所爱。尝两战飞人,不落下风,世人为之大骇,皆曰:接班者,科比也。又入全明星,列西部五虎,拥簇无数。季后战,连取波特兰、西雅图,入西决,复战盐湖城,四战皆败。科之表现,去常规战甚矣,深以为耻。是夏,苦练不止。

四年,禅师入洛城为相。禅师者,姓杰克逊氏,字菲尔,爱禅宗,善三角阵法,尝辅先帝于风城,乃名相也。岁初,伤及右手,休月余,愈归,勇不可当,岁末入联盟十虎之阵,防守五虎之阵。

是年,科比英雄,鲨鱼称帝,禅师神机,更兼老鱼、肖、卢、霍里豪杰,洛城兵盛,常规战取六十七胜,傲视群雄。季后战,将战,石佛伤,弗能战,首战败凤凰城,洛城大喜,曰:“吾忧者,唯圣城耳,而今无忧,冠军指日可待也。”

首战萨城。阿德尔曼为相,韦伯、迪瓦茨、佩贾皆英雄,萨城兵盛,四战而平,洛城陷存亡之秋。五战,洛城三军用命,险而胜。继而轻取凤凰城,遇波特兰。

是时,波特兰乃金主也,挥之如土,极尽奢华。洛城四战而三胜,去总决乃咫尺之隔。然波特兰乃顽强之师也,背水二战,竟六战而平。七战,洛城势微,战至将末,犹去波特兰远矣。洛城大惊,百姓惶恐。然科不畏,呼而号之曰:“胜者,势也。战未了,何惧乎!”军心大振,皆奋起。波特兰大乱,节节败退,洛城胜。是役,科取分廿五,篮板十一,助攻七,盖帽四。战毕,波特兰倾覆于一旦。

总决之战,对阵者,印第安纳也。是时,大鸟为帅,米勒为将,步行者盛极一时。洛城两战皆胜,然科比踝伤,弗能战,洛城败。四战,愈而归,战至加时,鲨鱼六犯而退,洛城危。然科独战群雄,一剑封喉。继而六战夺冠。顾众将之表现,科乃英雄也,数救主于危难,然犹以鲨鱼为最,称帝于总决。

五年,科长成,其勇如旧,胸怀大志,有巨星之誉。是时,鲨鱼乃洛城之首也,科居次而心不甘,一城而二虎,科勤而鲨嬉,始睹恶生嫌。常规战,洛城不及去年。然科鲨之威,纵横天下,联盟弗能抗之。季后战,连扫波特兰、萨城、圣城,洛城不败,会费城于总决。

是时,费城达东部之巅,拉里为相,艾称帝,又有得分王、抢断王加身,极尽荣誉。然洛城轻之,世人亦曰:“两城相战,犹以卵击石,费城休矣。”然孤胆者,艾弗森也。初战,于洛城阵中,如入无人之境,竟加时而胜之,卢氏蒙羞,洛城大骇!后三军用命,四战连捷,得冠而归。是役,科艾之勇,一时瑜亮,然犹以鲨鱼为最。鲨鱼复称帝于总决。

是岁,常规战末,科大婚。其妻者,瓦妮莎也,年方十八,极貌美,善舞。一见钟情,不及半载,欲婚。然太祖不允,亲朋亦拒之。诫之曰:“汝甚年少,成家尚早,恐生患也。吾欲汝娶非裔为妻,以正血统。”科弗应,固执己见,太祖怒,拂袖而去。大婚之日,亲戚无人,宾客寥寥,莫不凄然。科始生怨。

六年,常规战,初入联盟五虎之阵。岁中,全明星战于费城。科乃费城人也,去年夺冠,百姓怨之,触球即嘘。科大怒,愈加其勇,称帝于费城。季后战,轻取波特兰,五战而取圣城,遇萨城。

是时,萨城华丽,乃队史之最也,常规战列联盟之首。将战,佩贾伤,弗能战。首战,洛城胜。战罢,科膳于萨城某所,遇毒,其呕不止。继而犹战,力有不逮,洛城连败。然携疾而战,求胜若渴,拥簇以其为傲,愈敬之。

四战,霍里奇兵,洛城绝杀而胜。五战,毕比绝杀,萨城去总决乃一步之遥。六战,科鲨尽其能,洛城又胜。七战,极其激烈,竟战至加时,自古以来未尝有也。洛城险胜,继而横扫新泽西而夺冠。世人叹曰:萨城,乃悲伤之所也!良机已失,何日复来哉!是时,裁判亦为人所诟甚矣。

七年,科巅峰。常规战,出战八十二,取分三十,助攻六,篮板七,抢断二,时乃生涯之最。岁前,鲨鱼趾染疾,尝拒手术,缺数战,出战六十七,取分亦不及科。

岁初,尝战休斯顿。是役,鲨鱼休战,科比无所虑,极尽其能,取分四十有六,然竟不敌休城。姚明替补而战,兴一时佳话。

姚明,姓姚氏,字明,东方天朝人也,身长七尺五寸,号巨人,时为状元。是时,姚入联盟七战矣,取分寥寥,世人皆疑之,犹以巴克利为最。

巴克利者,字查尔斯,号大嘴,尝为联盟名将,及退,以解说为业。口若悬河,哗众取宠,肆无忌惮,是以有大嘴之誉。休城尝战金州,将战,史密斯曰:“姚,良材也,可堪大用!”巴克利哂之曰:“非也,吾甚轻之。今,倘其取分及十九,吾誓吻汝臀。”是役,姚取分乃三,巴克利欲狂。

继而战凤凰城,将战,史密斯又曰:“姚,或晚成,然大器之才也。”巴克利甚厌,怒讥曰:“汝赞姚甚矣!岂甚于指环王哉?吾今立誓,此生之日,若姚取分及十九,吾吻汝臀。”既出,众人皆知。

或告之于姚,且问曰:“汝有何意?”姚笑曰:“巴克利乃名宿也,吾安敢不敬,既如此,吾意欲每战取分十八,何如?”众人抚掌而曰:“姚,乃智者也,此语甚妙!”是役,姚见其勇,六中五,取分有十,然仍不及十九。巴克利窃喜。

今战洛城,鲨鱼休战,替者乃萨马基也,身长六尺九寸,去姚甚矣。姚自言曰:“此乃良机,不可失也。”是役,姚神勇,视洛城中锋为无物,三节罢,五投皆中,主帅大喜,曰:“姚,终见其勇也,此战,吾料洛城休矣。”

四节,姚愈勇,战至将末,犹难解难分,姚挺身而出,独入两球,取六分而定胜负。是役,姚百发百中,取分二十。战毕,姚捶胸而啸。

史密斯诡笑曰:“查尔斯,姚之勇,汝有何高见?”是时,姚之拥簇愤巴克利久矣,皆欲观其丑。巴克利怯,佯愚曰:“姚,后生可畏也,汝甚喜。”史密斯佯怒曰:“姚今百发百中,取分二十,汝安能不知?”巴克利佯愚曰:“区区如此,吾亦可为也”。

史密斯拍案而起,曰:“君子,乃信也,当一诺千金。汝之誓,天下皆知!汝今可吻吾臀耳。”言毕大笑不止。群起而攻之,巴克利拼死不从,遂作罢。史密斯又曰:“汝恶吾臀,乃无伤耳。吾久闻臀有驴之意,吻驴亦可也。”语毕,毛驴出。巴克利无策,遂起而吻之。一时为天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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