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自考怎么申请毕业

我是14年1月份开始考的第一次试,17年10月份考完最后一门,13门全部60分以上合格了,请问如何申请毕业,我户口是河南商丘的。
考的是法律专科

办理流程步骤如下:

一、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提交毕业申请

网上申请操作流程:

第一步:进入系统后,点击毕业栏目

   

第二步:在个人信息模块核对并填写考生的基本信息,其中打*号的信息为必填。  

第三步:上传毕业照片,照片要求见下图,如不能满足条件可以点击【裁剪小工具】辅助完成。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进入下一页面。

 

如图:

第四步: 进入【考试成绩登记】,分三模块

下列模块针对:考生有本省多张准考证且其中成绩在本次毕业中需使用,则勾选相应准考证号,并点击【确定所选准考证】  

  

下列模块针对:

(1)考生有免考的课程,则勾选相应的课程(注意:是免考不是换考)。

(2)有纸质实践成绩单或纸质转考成绩,如实填写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课程成绩】

如无相关课程补充,直接跳过。

下列模块针对:

(1)2000年以前老考生。

(2)农村试验区专业课程替换。

如无相关课程替换,直接跳过。

注意事项:  

1、外省通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需先提交免考申请。  

本省通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免考00018、00051课程的,请在毕业系统课程补充说明模块勾选“免考”,不需另外提交免考手续,毕业时提交证书原件现场办理即可。  

2、如果报名系统内姓名或身份证号与实际有误,请考生务必在现场审核时与审核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交公安部门相关户籍证明。  

二、现场办理5月25日—28日和12月1日—4日

网上提交后等待1-2天,再次进入毕业申报系统

在【现场确认提醒】一栏查看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考生请按照回复信息带齐材料到苏州教育考试院(劳动路359号)办理毕业登记手续。  

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与准考证上号码不一致或姓名不一致,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原件需上交。  

2、准考证,凡本专业课程考试使用过的准考证(如有本省外市的,在其它专业考过本专业课程的)均应全部上交。  

3、有外省转入成绩的:2008年11月以前从外省转入苏州的考生应提交该省考办提供的全部转考原始材料,仅凭外省通过的单科合格证书及准考证、介绍信不能办理毕业。2008年11月后从外省转入苏州的考生,在系统中查到即可。  

4、教育实习鉴定表(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5、部分专业(如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等)有资格证书课程的请交课程成绩单原件。  

说明:证书课程成绩在自考系统中无法显示,在网上申报毕业时,此部分课程成绩≥60分的选择“实践”录入分数,如果成绩<60分的,填“免”,现场凭课程合格证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6、在考生系统中资格审核模块里

(1)如显示“已通过”,则考生不再提供另外材料。

(2)如显示“未通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由于学历认证需要一定周期,请各位考生尽早对自己的原学历进行验证,以免耽误毕业。

认证报告办理地点: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

(3)如显示“曾用名”,考生户口簿中有显示曾用名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4)如显示“曾用身份证”,需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显示“曾用名”“曾用身份证”“未通过”现场交材料时除常规材料另准备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  

三、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四、递交毕业生登记表

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所在考办。

五、领取毕业证书时间

具体时间以当地考办公布的为准,一般在申请毕业1个半月后。

备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2-01

江苏省2017下半年毕业生网上登记时间为11月29月上午9点至12月4日下午17点整,请广大考生关注! 

办理流程步骤如下:

一、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网址: http://sdata.jseea.cn),提交毕业申请

网上申请操作流程:

第一步:进入系统后,点击毕业栏目

  

第二步:在个人信息模块核对并填写考生的基本信息,其中打*号的信息为必填。

第三步:上传毕业照片,照片要求见下图,如不能满足条件可以点击【裁剪小工具】辅助完成。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进入下一页面。

 

如图:

第四步: 进入【考试成绩登记】,分三模块

下列模块针对:考生有本省多张准考证且其中成绩在本次毕业中需使用,则勾选相应准考证号,并点击【确定所选准考证】

下列模块针对:

(1)考生有免考的课程,则勾选相应的课程(注意:是免考不是换考)。

(2)有纸质实践成绩单或纸质转考成绩,如实填写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课程成绩】

如无相关课程补充,直接跳过。

下列模块针对:

(1)2000年以前老考生。

(2)农村试验区专业课程替换。

如无相关课程替换,直接跳过。

注意事项:  

1、外省通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需先提交免考申请。  

本省通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免考00018、00051课程的,请在毕业系统课程补充说明模块勾选“免考”,不需另外提交免考手续,毕业时提交证书原件现场办理即可。  

2、如果报名系统内姓名或身份证号与实际有误,请考生务必在现场审核时与审核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交公安部门相关户籍证明。    

二、现场办理5月25日—28日和12月1日—4日

网上提交后等待1-2天,再次进入毕业申报系统

在【现场确认提醒】一栏查看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考生请按照回复信息带齐材料到苏州教育考试院(劳动路359号)办理毕业登记手续。

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与准考证上号码不一致或姓名不一致,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原件需上交。  

2、准考证,凡本专业课程考试使用过的准考证(如有本省外市的,在其它专业考过本专业课程的)均应全部上交。  

3、有外省转入成绩的:2008年11月以前从外省转入苏州的考生应提交该省考办提供的全部转考原始材料,仅凭外省通过的单科合格证书及准考证、介绍信不能办理毕业。2008年11月后从外省转入苏州的考生,在系统中查到即可。  

4、教育实习鉴定表(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5、部分专业(如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等)有资格证书课程的请交课程成绩单原件。  

说明:证书课程成绩在自考系统中无法显示,在网上申报毕业时,此部分课程成绩≥60分的选择“实践”录入分数,如果成绩<60分的,填“免”,现场凭课程合格证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6、在考生系统中资格审核模块里

(1)如显示“已通过”,则考生不再提供另外材料。

(2)如显示“未通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由于学历认证需要一定周期,请各位考生尽早对自己的原学历进行验证,以免耽误毕业。

认证报告办理地点: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

(3)如显示“曾用名”,考生户口簿中有显示曾用名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4)如显示“曾用身份证”,需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显示“曾用名”“曾用身份证”“未通过”现场交材料时除常规材料另准备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

三、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四、递交毕业生登记表

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所在考办。

五、领取毕业证书时间

具体时间以当地考办公布的为准,一般在申请毕业1个半月后。

备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第2个回答  2018-02-14
江苏省自考毕业办理流程步骤如下:
一、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提交毕业申请

二、现场办理5月25日—28日和12月1日—4日
网上提交后等待1-2天,再次进入毕业申报系统
在【现场确认提醒】一栏查看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考生请按照回复信息带齐材料到苏州教育考试院(劳动路359号)办理毕业登记手续。
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与准考证上号码不一致或姓名不一致,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原件需上交。  
2、准考证,凡本专业课程考试使用过的准考证(如有本省外市的,在其它专业考过本专业课程的)均应全部上交。  
3、有外省转入成绩的:2008年11月以前从外省转入苏州的考生应提交该省考办提供的全部转考原始材料,仅凭外省通过的单科合格证书及准考证、介绍信不能办理毕业。2008年11月后从外省转入苏州的考生,在系统中查到即可。  
4、教育实习鉴定表(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5、部分专业(如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等)有资格证书课程的请交课程成绩单原件。  
说明:证书课程成绩在自考系统中无法显示,在网上申报毕业时,此部分课程成绩≥60分的选择“实践”录入分数,如果成绩<60分的,填“免”,现场凭课程合格证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6、在考生系统中资格审核模块里
(1)如显示“已通过”,则考生不再提供另外材料。
(2)如显示“未通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由于学历认证需要一定周期,请各位考生尽早对自己的原学历进行验证,以免耽误毕业。
认证报告办理地点: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
(3)如显示“曾用名”,考生户口簿中有显示曾用名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4)如显示“曾用身份证”,需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显示“曾用名”“曾用身份证”“未通过”现场交材料时除常规材料另准备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
三、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四、递交毕业生登记表
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所在考办。
五、领取毕业证书时间

具体时间以当地考办公布的为准,一般在申请毕业1个半月后。
第3个回答  2017-12-01
自考毕业是不分户籍的,在哪里参加的自考,就在哪里申请自考毕业,自考申请毕业的程序:
1)申请毕业的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3)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2)申请毕业的时间: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3)申请毕业的流程: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有些地区采用网上申报毕业的形式,需要在规定时间登录网站提交申请信息,并下载《考生毕业申请表》或《考生毕业登记表》核实信息并确定签字,在现场确认的时间段内交到确认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交验教师资格证书。涉及省市转考的考生,转考成绩须有省级自考办开具的转考证明及课程合格证书,有免考课程的考生须有省级自考办批准的免考审批表。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4)毕业证书领取:
领取证书时考生需要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告知自考专业及层次。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并在签名栏内签“***代”;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档案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成绩单);将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各1份)密封在袋内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在密封档案前将自己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第4个回答  2017-12-01
自考毕业流程,所有专业课程考过就可以申请毕业,自考毕业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可以由他人代替申请,需要委托书。
自考毕业每年六月和十二月,一般申请在五月和十一月,也有在六月和十二月申请的,具体申请时间,每年会有所不同,由当地自考办公布时间。向自考办提交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自考本科毕业需要提交专科及其以上毕业证等等,具体材料由自考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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