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回生源地要办理人事代理么?

我的生源地是A市,一毕业就去了B市工作,然后就把档案调到B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之后离职回A市,这个档案就要调回A市,我想问下调回生源地之后是不是还需要走人事代理的程序呢?
我听有些同学把档案弄回生源地之后就没有再管过,实在分不清楚(因为在出不收档案费之前我在B市办理人事代理有收档案费,还是说在生源地的档案不用收费呢?)

  一,一般来说不需要:
  1,当事人毕业后,未就业的,档案由学校统一寄送回生源地(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的人才中心,不需要当事人另行办理;
  2,如果是已经实现就业的,由学校统一寄送至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时的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也不需要当事人另行办理。
  二,档案挂靠手续:
  (一)申请:
  1、单位集体挂靠与当事人签订《集体人事代理合同书》,并提交拟委托代理的人员名册;
  2、个人档案挂靠,填写《人事、行政关系管理手册》。
  (二)审核:经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符合条件后,发出调档函,调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
  (三)签约:经双方协商,签订《人事、行政关系管理手册》,单位集体挂靠还要签订《集体人事代理合同书》。
  (四)履约,受托机构在以下几方面为委托单位(人)服务:
  1、主动提供人事政策、法规文件等服务;
  2、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包括收集、整理、鉴别、材料归档等;
  3、出具员工因公或因私所需要的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主动通知并组织员工进行职称认定和报考、申报评审工作;
  5、受理委托代理人员的工龄审核、档案工资调升、身份确认、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等;
  6、受理委托代理单位的党团组织管理;
  7、受理员工办理证照事宜;
  8、办员工招工手续有关事宜;
  9、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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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28
档案收费是全国性的,无论档案是在外地还是生源地都是同等对待,现在的政策是不需要收档案管理费了,所以档案在哪里也没有管理费了
你的情况说的不是很详细,你档案在b市办理托管满一年了吗?满一年了就走调动手续把档案调回你原籍的人才中心,注意这里,档案流动都是要到人才中心的,不然不算档案托管,也不计算工龄。走调动的档案工龄是累计的,如果未满一年,就走解约,然后拿着档案报到证回学校换新的三方协议,然后回原籍的人才从新办理托管即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6-10
如果是正常的人事关系调动的话,只需要你生源地开具提档函,就能把档案的人事代理转回生源地。如果不是的话你的生源地一般不会接受你的档案的。除非你办理改派手续,把你的报到证改派到你生源地所在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市场)。鉴于办理起来相对复杂,建议你到生源地人社部门去作具体咨询。
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
改派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2)、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部门签注意见。
(3)、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就业处。
(4)、由就业处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5)、就业处对上述四种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6)、属于本地区调整就业去向、改派的在本辖区主管部门办理。
(7)、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8)、由于用人单位毁约或因其他原因使毕业生不得不放弃原就业单位而需改派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再行办理。
(9)、毕业生的改派,原则上在每年7月份以后,按月集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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