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隐私案件是指涉及公民不愿告人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私事的民事案件。同“阴私案件”一样属不宜公开审理的案件,但“阴私案件”是涉及两性关系或侮辱妇女的刑事案件,因其涉及受害人名誉且有伤风化而不宜公开;
隐私案件主要涉及个人、夫妻、家庭的不宜告人或公开的生活私事,如恋爱史、婚姻史、夫妻生活、生理缺陷等。
该隐私通常并不有违道德和法律,而作为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但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依法不公开审理。
2、离婚案件,强奸案件,属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适用范围
(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的秘密(实际上即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有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
(2)隐私权的客体包括个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
(3)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扩展资料
隐私权有以下四项权利:
1、隐私隐瞒权。隐私隐瞒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的权利。
2、隐私利用权。隐私利用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权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
3、隐私维护权。隐私维护权是指隐私权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权所享有是维护其不可侵犯性,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公力与私力救济。
4、隐私支配权。隐私支配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