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6-17
城管执法局是由多个部门合并或综合组成的部门,他们的工作内容主要如下几点:
1.城市市容市貌的整治和保障(原市容局管辖)
2.城市违章建筑的查处和拆除(原市政管辖)
3.城市商铺立面整治(户外店招广告方面,最实际的权利)
4.城市卫生坏境的保障(原环卫局管辖)
5.城市毁绿移树的查处和规范(原园林局管辖)
6.城市非法流动摊点的规范和取缔(原老城管部门管辖范围)
7.市政道路非法占道停车的管理和处罚(原交警部门管辖)
8.渣土车等建筑“三车”的管理和整治(原市容局和交警部门管辖)
9.城市牛皮癣的清除(原环卫局管辖)
2010年部分地区城管试点新增管辖权:
1.符合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建设环境影响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2.符合公共卫生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符合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