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式的江南建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2

浙江宁波保国寺大殿是北宋前期所建的一座木架建筑,他的四根内柱是用拼合法制成的,其中三根是由八根木料拼成的八瓣形柱子。这不仅是国内已知的最早拼合柱实例,也是宋代拼合柱实物的孤例。而在此殿建成后九十余年问世的《营造法式》中也载有拼柱法,虽然拼合方法不同,但同是用小料拼成大部件以解决用料的困难。不久前我们为了苏州瑞光寺塔的复原设计,曾去考察了五代末年至宋初的几座石塔和经幢,联系江苏宝应出土的南唐木屋和镇江甘露寺铁塔第一、二层来考虑,感到五代至北宋间江南一带的建筑和《营造法式》(以下简称《法式》)的做法很接近,尤其是大木作,几座石塔的斗拱、柱、枋、檐部等,几乎都可和《法式》相印证,屋角起翘也平缓,和明清时期江南的“嫩戗发戗”迥然不同。因而使我们联想到北宋初年曾在汴京名噪一时的建筑大师俞皓,他从杭州去京师后,于端拱二年(989年)也就是灵隐寺石塔建成后29年,在东京建成了著名的开宝寺十一层木塔,他著的《木经》则被奉为营造典范而流行于世,是李诫《法式》问世前的权威性建筑著作。所以说由于俞皓的活动和《木经》的传世而使浙东建筑做法在京师产生一定影响,那也是不足为奇的。
从《法式》的内容来考察,除了前述拼柱法以外,还可以在书中找到一些做法在江南很流行而在北方则很少见到,例如竹材的广泛使用、“串”在木架中的重要作用,上昂的应用等。
《法式》竹作制度叙述了种种竹材用法:竹笆可代替望板;窗子上下的隔墙、山墙尖、拱眼壁等可用竹笆墙(称为“心柱编竹造”,“隔截编道”,这种墙在江西、安徽的明代建筑上仍被使用);殿阁厅堂的土坯墙每隔三皮土坯铺一层竹筋,称为“攀竹”用以加强墙体;竹子辟蔑编网,罩在殿阁檐下防鸟雀栖息于斗拱间,称为“护殿檐雀眼网”,这是后来用金属丝网罩斗拱的先例;用染色竹篾编成红、黄图案和龙凤花样的竹席铺在殿堂地面上,称为“地面棋文覃”;也可用素色竹篾编成花式竹席作遮阳板,称为“障日”;在壁画的柴泥底子里,还要压上一层篾作加固层;施工时的脚手架(称为“鹰架”)和各种临时性凉棚,也多用竹子搭成。这些情况表明竹材在汴京用得相当广泛,即使在宫廷中,也不比江南逊色。竹子盛产于中国南方,很早就用作生活器具和建筑材料,北宋咸平二年王禹在湖北所建黄岗竹楼即是著名的例子。汴京宫廷建筑大量使用竹材,使之带有浓厚的南方建筑色彩。
“串”这一构件在《法式》厅堂等屋的大木作里用得很多,主要起联系柱子和梁架的作用,这和江南常见的“串斗式”木架中的“串枋”和“斗枋”的作用是相同的。例如,贯穿前后两内柱的称“顺袱串”(与梁的方向一致);贯穿左右两内柱的称“顺身串”(与檩条方向一致);联系脊下蜀柱的称“顺脊串”;相当于由额位置承受副阶椽子的称“承椽串”;窗子上下横贯两柱间的称“上串”、“腰串”、“下串”。这些串和阑额、由额、襻间、地袱等组成一个抵抗水平推力(风力、地震力等)的支撑体系,使木构架具有良好的抗风、抗震能力,若以此和串斗式木构架比较,不难看出其间的相似之处。大量的出土明器证明东汉时广东一带已盛行串斗式建筑,四川出土的东汉画像砖所示建筑图案中也有腰串加心柱做法,和《法式》很接近。至今江西、湖南、四川等的农村,仍采用串斗构架建造房屋,二千年间一脉相承,说明了它的存在价值。
《法式》卷四飞昂条说:“造昂之制有二:一曰下昂,...二曰上昂”。可是作为斗拱上重要构件的这两大昂类,只有在江南才能全部看到,而在北方这么多唐、宋、辽、金以至元代建筑中,却只见下昂而未见上昂(河南登封少林寺初祖庵补间铺作在下昂后尾下有一斜料,形如上昂,但作为附加的装饰物,不具上昂的作用,故不能视为真正的上昂)。
宋代上昂遗物,苏州一地即有两处:其一,玄妙观三清殿内槽斗拱两侧;其二,北寺塔第三层塔心门道顶上小斗八藻井斗拱。这两处上昂时期略晚于《法式》,都是南宋前期之物。上昂遗规还可见于江南明代建筑。有趣的是:北方唐、宋、辽、金建筑上虽然不用昂,但到明代,北京宫殿、曲阜孔庙等处官式建筑的外檐斗拱后尾,却仿上昂形式,斜刻两条平行线,并仿昂头式样刻作六分头,仿契式样刻作菊花头。这种上昂遗意,直到清乾隆以后才完全消失,而六分头、菊花头则始终保留着,一直延续到清末。这枋上昂之风来自何处?是否有两种可能:一是中原一带《法式》上昂作法的传统,到元代为了省事,简化为斜画两条平行线,在晋南芮城永乐宫纯阳殿与重阳殿上即有这种例子,以后这种做法又传到北京;二是明成祖永乐十八年,迁都北京,江南的工匠把上昂的做法带到了北方,发展成上述仿上昂的式样。此外,《法式》上昂制度中所述“连珠斗”在北方未见实例,苏州虎丘云岩寺塔第三层内槽斗拱上用了这种斗,是早于《法式》百余年的遗物。
《法式》彩画作中有八白刷饰的做法,是一种比较简单的色彩装饰,在江南五代至北宋的建筑物上用的很普遍,如杭州灵隐寺石塔、苏州虎丘塔、宁波保国寺大殿、镇江甘露寺铁塔等阑额上都隐出七朱八白的图案,可见《法式》问世前这里已经很流行,而在北方虽在大同云冈石窟第五、第九窟等石刻佛殿阑额上曾有此类图案,但唐宋辽金的建筑上未见此式。
再举斗拱上的两个构件为例:其一是令拱,《法式》规定令拱长于瓜子拱,在江南苏州、杭州一带的北宋建筑的令拱,正合《法式》规定,而北方唐辽宋建筑的令拱往往与瓜子拱同长,甚至短于瓜子拱,与《法式》不符:其二是《法式》规定令拱外不可出耍头,但这种做法普遍见于南方而很少见于北方。(仅西安大雁寺塔石可佛殿斗拱等个别例子〕值得强调的是:河北、山西等辽、金建筑(包括宋皇佑四年所建的正定隆兴寺摩尼殿)盛行45度与60度的斜拱,但《法式》对斜拱只字未提。
上述情况表明《法式》和南方建筑有着较密切的关系。而和冀晋一带建筑关系较疏远。当然《法式》与江南建筑的相同之处很难说是全部受江南建筑的影响的结果,但从当时历史条件分析,这种影响的客观条件是存在的,因为:
第一,唐末与五代的战乱使中原与北方遭到了很大的破坏,江南一带相对稳定,南唐、吴越、前蜀等地区经济文化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建筑上也有某些创新,如砖木混合结构楼阁式塔在江南地区的兴起就是一例,这种塔即满足了佛教崇信礼拜和登高远眺浏览的要求,又提高了防火防腐防蛀性能,当时这一地区的建筑技术水平也比较高,喻皓入京主持重大工程就是一个证明。到北宋后期,仍保持这种高水平,所以苏轼在《灵璧张氏庭院记》中说:“华堂夏屋有吴蜀之巧”。说明苏州成都两地建筑以工巧闻名于时,居全国前列。
第二,北宋东京位于汴河上游,其地原是唐代汴州。唐时江淮地区已是朝廷经济来源所倚,京师物资供应主要通过汴河取之于江南,汴州位于京师于江淮间的水陆要冲,唐代已很繁荣,北宋建都于此以后,江南物资通过汴河源源不断运到京师。经济上的紧密联系必然带来文化、技术方面的交流,因此,江南与汴京之间的技术交流也是势所必然的。这种交流所形成的共同性也就是促进绍兴十五年平江知府王唤在苏州重刊《法式》的原因之一。而这次重刊又加强了《法式》对当地建筑的影响,所以直到明代,苏州、徽州、赣东北等地仍保留这梭柱、月梁、木(木质)、版壁隔断等宋代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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