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公开课观后感

如题所述

[哈佛公开课观后感]讲了一个电车撞人的案例,哈佛公开课观后感。引出结果主义的道德原则。我的异议是,关键是何为结果?结果的评价标准是什么?我认为,结果不仅仅是一条命还是五条命,应该包含,在整个事件中,每一条命与核心事件的隶属关系,不同的命,有着不同的隶属关系,所以没有等价替换的可能,他们是不同的结果。这一点可能有些让人感到不好接受,似乎再说每个人的命运都提前预设了某种价值,而且这种价值的评定仅与命运相关。虽然桑德尔又推出了动机,但是这不足以完全覆盖我上面所提到的情形。要区分这些duties and rights,哪些是命运决定的,哪些是动机决定的。否则会对人所承担的道德范围做出扩大的划分,反而带来了对道德原则是否合理的质疑。按照结果的原则推演下去,就是功利主义。如何评价功利,能否等价替换则是重要的哲学问题。对功利主义的批评,除了缺少动机的考虑,还有就是人们对功利的理解上的差异,抹杀了功利主义应具有的一些价值。成者王侯败者寇,败者确实要承担命运的后果,而不应承担道德的怜悯。哲学就是动摇我们已有的常识认识,建立更加合理的新的常识。a new way of seeing。《反论》即使 每个人的命运都提前预设了某种价值,而且这种价值的评定仅与命运相关,那么人作为人的意义体现在哪里?如果人只是作为自然存在物存在,可以不关心价值的评定与命运相关。但是人作为具有道德准则的人参与其中时,就具备了改变这种自然形成的隶属关系的义务,哪怕是牺牲自身的存在,以实践道德原则。最终发现道德原则在某些情形中并不能导致幸福的扩大,痛苦的减少,反而相反。是道德原则本身的错误?还是人之为人的错误?假如人之为人的错误存在,人之不为人方是人的追求,人为何难为自己?应该说人还是要为人的。要引入道德原则的一般原则与特殊情景原则。从系统平衡发展的角度看,是有益幸福的。从特殊情景中,他又是令人牺牲的。如果这就是道德原则的本质,为了整体原则的有效而牺牲个体,就是道德的。如何证明这个整体原则的有效而不是伪的,又将是道德面临的困境。因为整体原则的有效没有可以验证的方法。-------我叫JOSH BIEBER。好的,我感觉很好。我是为美国而教的成员,现在为组织工作,负责新址开展。大四时,我勉强认为这是个机会,招聘到期日,固执的组织招募人员打来电话,我听电话时差点睡着,我本不会应聘,但我还是磨蹭了两小时完成短文,多亏那个打来电话的人,观后感《哈佛公开课观后感》。这是我人生最美好、最快乐的两年。请再给我一分钟,希望大家对组织有两个了解,我想你们知道组织的目的,一是这个国家对学校里的孩子们的教育是不平等的,低收入的孩子在离开小学前,已落后多年,其中不到一半能高中毕业,这非常不公正,完全的不公正。二是你们能带来改变,我开始也怀疑组织和自己的能力,但我知道这是真的。如果你走进一个五年级教室,学生们从第一天开始就落后很多,恨学校,因此也恨你们,九个月后,他们成绩优异,恳求更多作业,希望与你共度周末。让你觉得一切都有可能,我在此足以说明,为美国而教对我来说是一个真正能让我实现想法和希望的地方。我愿意鼓励所有同学,不管你们计划明年做什么?请大家超越那些想法,考虑这个机会,它是我可能做过的最好的事。最后期限是明天,很容易做,不需要推荐,申请就行!给自己机会,像我一样爱上这份工作。最后,我想说,坐在教室里的同学们,可能获得同龄人中最好的教育,世界上最好的教育,我们的学生和学校需要你们,请加入我们!感谢给我的时间,祝大家上堂精彩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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