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一毕业的大学生,让我来谈谈吧。
一、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
1.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以法治国的客观要求
法治社会是现代国家的重要标志。现代法治社会的根本特征是法律权威的至上性,而法律权威的确立,必须以良好的法律意识作为前提和基础。法律只有赢得全社会普遍的心理认同,才会化为人们的内心自觉。正如
亚里斯多德所说:“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1〕可见,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至少应具备两个因素:一是良好的法律;二是普遍的服从,也即完备的法律制度和积极的守法精神。如果没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那么,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无法促成一个国家法治精神的形成。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 “法治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从精神层面上讲,它还是一种观念,一种意识,一种视‘法’为社会最高权威的理念和文化。只有这种观念与意识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信仰,并支配着社会主体的行为时,法治才能实现”。〔2〕
2. 法律意识的培养是
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目标
市场经济是法治化的经济,
经济活动的主体精神就是法治化的利益精神。它以利益为取向,要求的不是“重义轻利”的道德观,而是以义为镜、合法取利的法治观。市场经济的
价值取向,必然要求大学生对公平、公开、竞争等主体精神的认同,及由此决定的对法治精神的呼唤。市场经济的抉择预示着
民族精神的价值取向由道德本位向法治本位转型。与之相适应,现代高校德育在内容、形式和对象上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单纯的思想品德教育发展到思想品德、
心理健康、法律意识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德育。为此,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应体现时代的这一要求,把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放到一个相当重要、相当突出的战略高度上来认识,突出其应有的地位。
3. 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传统道德教育获得有力支持的重要保障
我国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强调对大学生进行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教育,这是我党长期以来形成的政治优势,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具有极大的传承的价值意义。不仅不能放弃,而应与时俱进,继续坚持并发扬光大。但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在市场经济的今天,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及社会利益分配的市场化,一方面激发了人们的创造性,另一方面又容易诱发人们的贪欲,加之,传统的道德规范因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机制,而使之呈现出了弱化的趋势。当代大学生道德认识和行为背离现象增多的事实表明,仅仅依赖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已无法适应客观现实的需要。为有效地规范他们的行为,必须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重视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使传统精神由此获得新的力量的支撑。
4.法律意识的培养是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从社会的维权角度来看,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能够使其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学生唯有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才会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具体的法律活动中,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什么是法律所要求的,尤其是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如何通过法定程序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以及我国成功加入
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对外交往日渐加强,可以预见,中国的未来将不可避免地更加紧密地与世界连为一体,这种新形势对我国的
高等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学生在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的同时,尚需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唯有如此,才能应对
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1.整体法律认知水平不高
当前,我国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且认识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现行的高校
《法律基础》课时有限,不可能对法律知识系统地展开,加之讲授该门课程的教师受专业的局限,对专业教的法律知识难以深入把握,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历史及现实造成了大学生整体法律认识水平不高的状况,甚至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在与社会接触中出现许多法律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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