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可以要回工资吗

如题所述

您好!可以搜集证据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及辞即走,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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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15

  可以,但会少一点,需要按规章制度规定扣除一部分。

第2个回答  2017-01-15
自动离职单位一般不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工资必须全额支付,这是你的劳动所得,单位无权扣留,你有权全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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