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墨子学说的思想内容

从五教育、六科普、七君制来说明、不低于1000字、好的可以加分

  墨子哲学思想的主要贡献是在认识论方面。他以“耳目之实”的直接感觉经验为认识的唯一来源,他认为,判断事物的有与无,不能凭个人臆想,而要以大家所看到的和所听到的为依据。墨子从这一朴素唯物主义经验论出发,提出了检验认识真伪的标准,即三表:“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墨子把“事”、“实”、“利”综合起来,以间接经验及直接经验和社会效果为准绳,努力排除个人的主观成见。在名实关系上,他提出“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的命题,主张以实正名,名副其实。墨子的认识论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忽视理性认识的作用,片面强调感觉经验的真实性。他曾以有人“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为理由,得出“鬼神之有”的结论。墨子的世界观中存在着深刻的内在矛盾。一方面他强调“非命”、“尚力”,认为决定人们不同遭遇的,不是“命”,而是“力”。他指出,“赖其力而生,不赖其力则不生”,充分肯定“人力”在社会生活与改造自然过程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其又肯定“天志”和“鬼”的作用。他把“天”说成是有意志的人格神,宣扬“顺天意者”,“必得赏”;“反天意者”,“必得罚”。他认为“兼相爱,交相利”就是“顺天意”,“别相恶,交相贼”就是“反天意”。他又认为,鬼神能“赏贤而罚暴”。他把天鬼的意志和百姓的利益说成是一回事,认为天鬼是专门为万民“兴利除害”的,这实际上成了墨子所操持的工具。墨子在政治上提出“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兼以易别”是他的社会政治思想的核心,“非攻”是其具体行动纲领。他认为只要大家“兼相爱,交相利”,社会上就没有强凌弱、贵傲贱、智诈愚和各国之间互相攻伐的现象了。他对统治者发动战争带来的祸害以及平常礼俗上的奢侈佚乐,都进行了尖锐的揭露和批判。在用人原则上,墨子主张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主张“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他还主张从天子、诸侯国君到各级正长,都要“选择天下之贤可者”来充当;而人民则要服从君上,做到“一同天下之义”。
  墨子也是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重要开拓者之一。在《墨子》文中,他比较自觉地、大量地运用了逻辑推论的方法,以建立或论证自己的政治、伦理思想。墨子最早提出名实必须相符的思想。他还在中国逻辑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辩、类、故等逻辑概念。在《耕柱篇》中,要求“能谈辩者谈辩”,并要求将“辩”作为一种专门知识来学习。他在反驳别人的观点时常说“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也”,并把“无故从有故”,即没有理由的服从有理由的作为辩论的原则。墨子的“辩”虽然统指辩论技术,但却是建立在知类(事物之类)明故(根据、理由)基础上的,因而属于逻辑类推或论证的范畴。墨子所说的“三表”既是言谈的思想标准,也包含有推理论证的因素。墨子还善于运用类
  推的方法揭露论敌的自相矛盾。由于墨子的倡导和启蒙,墨家养成了重逻辑的传统,并由后期墨家建立了第一个中国古代逻辑学的体系。墨子的哲学思想反映了从宗法奴隶制下解放出来的小生产者阶层的二重性,他的思想中的合理因素为后来的唯物主义思想家所继承和发展,其神秘主义的糟粕也为秦汉以后的神学目的论者所吸收和利用。墨子作为先秦墨家的创始人,在中国哲学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墨子在上说下教中言行颇多,但却无亲笔著作。今存《墨子》一书中的《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等篇,都是其弟子或再传弟子对他的思想言论的记录。这是研究墨子思想的重要依据。
  在墨子学说中,大致有一个基本的结构,从层次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明晰“天人关系”问题

  凡是体系性的学说,都必须回答世界为什么存在、世界如何存在等诸如此类的“大问题”。“天人关系”问题是中国传统哲学共同关注的基本问题,显然也是墨子学说的主脉。墨子在自己的学说中,提出了尊天、事鬼的一系列理论。“天”是最高存在物,它主宰着“天人关系”的一切变化。由于王权专制主义文化所追求的是其本身利益的最大化,“天”的意志因而常常按照权贵的意愿而被篡改, “天”被改造成为贵族利益的代言者。墨子在自己的学说中试图恢复 “天”的权威,让“天”真正代表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与公共利益,而不是权贵的私利。天的意志是天人关系的最高标准,也是人的最高行为准则。这样,天、鬼、人之间的关系就非常明晰地建立起来,成为全部墨家学说的立论基础。

  构建以“兼爱”为核心的基本价值观

  与儒家学说中的“仁”、道家学说中的“道”一样,“兼爱”是墨子学说中 “天人关系”的第三极。“兼爱”,即无差等的平等之爱、普遍互爱。“兼爱”之“兼”,是与儒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别爱”相区别的。兼爱作为一种普世价值观,涵盖了天人关系的方方面面,是墨子学说的核心,也是墨子全部救世理论的立论基础。 “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不可不察乱之所自起。当察乱何自起?起不相爱”。 “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墨子·兼爱上》)

  墨子以兼爱为其全部学说的核心,以非攻与尚贤、尚同等为基本价值观,从而构建了墨子学说理论体系的基础。非攻与尚贤、尚同等学说不仅是墨子学说的基本内容,也是墨子兼爱思想借以实现的手段。

  与儒家争鸣中形成的“非儒”理论

  墨子学说的许多思想观点都来源于同儒家争鸣中形成的“非儒” 理论。“儒之道足以丧天下者,四政焉。儒以天为不明,以鬼为不神,天、鬼不说,此足以丧天下。又厚葬久丧,重为棺椁,多为衣衾,送死若徙,三年哭泣,扶后起,杖后行,耳无闻,目无见,此足以丧天下。又弦歌鼓舞,习为声乐,此足以丧天下。又以命为有,贫富寿夭、治乱安危有极矣,不可损益也。为上者行之,必不听治矣。为下者行之,必不从事矣。此足以丧天下。”《墨子·公孟》“儒家之道,可以足够丧失天下的有四点。’儒以为天不明,鬼不神,天鬼不悦,这足以丧失天下。又厚葬久丧,作双重的棺停,很多的衣食,送摈就像搬家一样。三年哭泣,扶着才能起,柱杖才能行,耳不能听,眼不能见,这足以丧失天下了。又弦歌鼓舞,学作音乐,这足以丧失天下。又主张有命论,贫富寿天,治乱安危有极数,不可增减,在上的人行之,就不去听政,在下的人行之,就不从事,这足以丧失天下了。”命,

  墨家学派的“非儒”立场,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反儒,而是站在平民文化的立场重新思考儒家的仁义学说,从而形成了墨家学派的“仁义”观以及节用、节葬、非乐、天志、明鬼等理论。儒和墨两派互相驳辩,在先秦首先揭开了百家争鸣的序幕。

  独树一帜的逻辑学与认识论

  墨家学派在逻辑学与认识论上也取得了相当多的成就。墨子是我国古代逻辑思想的重要开拓者之一。他大量地运用逻辑推论的方法,建立或论证自己的政治、伦理思想。他还在中国逻辑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辩”、“类”、“故”等逻辑概念,并提出将“辩”作为一种专门知识来学习。墨子的“辩”虽然统指辩论技术,但却是建立在知类(事物之类)明故(根据、理由)基础上的,因而属于逻辑类推或论证的范畴。

  墨子所说的“三表”既是言谈的思想标准,也包含有推理论证的因素。墨子还善于运用类推的方法揭露论敌的自相矛盾。由于墨子的倡导和启蒙,墨家养成了重逻辑的传统,并由后期墨家建立了第一个中国古代逻辑学的体系。

  墨子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位在哲学领域提出征服自然世界的思想家,第一位替下层劳动人民呐喊的思想家。他拥有一种与孔子迥然不同的思维方式——发散性思维方式。他的理论体现出自发的人在改造客观世界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困惑。

  墨子的哲学没有形成一个严密的体系。他的学说在本体论上是贫乏的;在认识论领域虽然取得巨大的成就,但仍显得不够系统;在人生观上,其思想缺乏现实性。

  墨子哲学是非反思前的我思哲学,带有强烈的理性直觉色彩。墨子哲学是处于自然世界中的人对自然世界的认识与改造,是自发的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工具。

  墨子摆脱了血缘关系、宗法制度的直接影响,在本质上不是“天人合一”式的决定论思维方式。墨子的经验主义是狭隘的,没有宏大的宇宙感。他突出的贡献在于,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运用独立于主观世界之外的客观逻辑来建立他的学说。在思维水平上,比孔子学说高出很多。在某种意义上说,墨子突破了泛灵论阶段的自我中心意识,在思维图式中加入了客体——关于客观世界的思想内容。

  据《墨子》可知,墨子的学说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①兼爱非攻。所谓兼爱是要求君臣、父子、兄弟都要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并认为社会上出现强执弱、富侮贫、贵傲贱的现象,是因天下人不相爱所致。

  ②天志明鬼。宣扬天命鬼神的迷信思想是墨家的一大特点。墨子认为天是有意志的,它不仅决定自然界星辰、四时、寒暑等的运动变化,还对人世的政治起支配作用。因"天之爱民之厚",君主若违天意就要受天之罚,反之,则会得天之赏。对于鬼神,墨子不仅坚信其有,而且认为它们对于人间君主或贵族也会赏善罚暴。

  ③尚同尚贤。尚同是要求百姓上同于天子。墨子认为,国君是国中贤者,百姓应以君上之是非为是非。他还认为上面了解下情也很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赏善罚暴。尚贤是要求君上能尚贤使能,即任用贤者而废抑不肖者。墨子把尚贤看得很重,以为是政事之本。他特别反对君主用骨肉之亲,对于贤者则不拘出身,提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主张。

  ④节用。节用是墨家非常强调的一种观点,他们抨击君主、贵族的奢侈浪费,尤其反对儒家看重的久丧厚葬之俗。认为君主、贵族都应象古代大禹一样,过着极为俭朴的生活,而且要求墨徒在这方面也能身体力行。

  哲学政治思想

  墨子哲学思想的主要贡献是在认识论方面 。他以 “ 耳目之实 ”的直接感觉经验为认识的唯一来源,他认为,判断事物的有与无,不能凭个人的臆想,而要以大家所看到的和所听到的为依据。墨子从这一朴素唯物主义经验论出发,提出了检验认识真伪的标准,即三表:“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 ,“废(发)以为刑政 ,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墨子把“事” 、“实”、“利”综合起来,以间接经验、直接经验和社会效果为准绳,努力排除个人的主观成见。在名实关系上,他提出“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的命题,主张以实正名,名副其实。墨子的认识论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他忽视理性认识的作用,片面强调感觉经验的真实性。他曾以有人“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为理由,得出“鬼神之有”的结论。

  墨子的世界观中存在着深刻的内在矛盾。一方面他强调“非命”、“尚力”,认为决定人们不同遭遇的不是“命”,而是“力”。另一方面,墨子又肯定“天志”和“鬼”的作用。他把“天”说成是有意志的人格神,宣扬“顺天意者”,“必得赏”;“反天意者”,“必得罚”。他认为“兼相爱,交相利”就是“顺天意”,“别相恶,交相贼”就是“反天意”。

  墨子在政治上提出了 “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兼以易别”是他的社会政治思想的核心,“非攻”是其具体行动纲领。他认为只要大家“兼相爱,交相利”,社会上就没有强凌弱、贵傲贱、智诈愚和各国之间互相攻伐的现象了。他对统 治者发动 战争带 来的祸 害以及平常礼俗上的奢侈逸乐,都进行了尖锐的揭露和批判。在用人原则上,墨子主张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主张“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他还主张从天子、诸侯国君到各级正长,都要“选择天下之贤可者 ”来充当; 而人民则要服从君上 ,做到 一同天下之义。

  逻辑思想

  墨子也是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重要开拓者之一。他比较自觉地、大量地运用了逻辑推论的方法,以建立或论证自己的政治、伦理思想。他还在中国逻辑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辩、类、故等逻辑概念。并要求将辩作为一种专门知识来学习。墨子的“辩”虽然统指辩论技术,但却是建立在知类(事物之类)明故(根据、理由)基础上的,因而属于逻辑类推或论证的范畴。墨子所说的“三表”既是言谈的思想标准,也包含有推理论证的因素。墨子还善于运用类推的方法揭露论敌的自相矛盾。由于墨子的倡导和启蒙,墨家养成了重逻辑的传统,并由后期墨家建立了第一个中国古代逻辑学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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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7
“叩则鸣,不叩亦呜”。教育

“察类明故”科普
“兼爱”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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