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叫赔交通费一天100

如题所述

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实际损失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量。
一、事故责任判定
在追尾事故中,通常后车负主要责任,因为后车应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距离,防止因前车突然减速或停车而发生的碰撞。然而,事故责任的具体判定还需考虑现场具体情况,如是否存在前车违规行驶、后车驾驶员是否疲劳驾驶或酒后驾驶等因素。
二、实际损失评估
受损方要求赔偿交通费,每天100元,这一要求是否合理,需要根据实际损失来评估。实际损失包括因事故导致的车辆维修期间的交通费用、因事故造成的误工费用等。受损方应提供相关证据,如交通费发票、误工证明等,以证明其实际损失。
三、协商与调解
在事故责任明确、实际损失评估清楚后,双方应进行协商,以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应理性对待,尊重事实,遵循法律规定。
四、法律途径
如果协商和调解均无果,受损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在此过程中,受损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损失和对方的责任。法院将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
追尾事故中受损方要求赔偿交通费每天100元的要求是否合理,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实际损失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量。在协商和调解过程中,双方应理性对待,尊重事实,遵循法律规定。如无法达成一致,受损方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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