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公文行文的相关问题

1.国发〔2010〕14号、国函〔2009〕37号,我只知道发和函是两种发文形式,那么发文形式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发文机关代字里有函这个字,文种就必须是函?例如:国办函〔2009〕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为什么文种不用函却用通知?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用《关于山东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请示》,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用《关于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函》来回文,二者是上下级关系,为什么同意请示而文种不用批复却用函啦?

1、(1)关于“发和函”。“发”是下行文,用于上级对下级发文;“函”是平行文,用于平级或不相隶属(没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单位之间行文。
(2)发文机关代字里有函这个字,文种肯定是函;文件名称里没有“函”这个字(如“批复”),文种也可以是函。你所说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办公厅与无锡不相隶属,没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文种为函。(当然代国务院所发的通知,文件中注上“经国务院同意”字样的,大部分也属下行文的。)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用请示,下对上,属上行文。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用《关于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函》来回文,估计是这种情况,你若有文件可以核实一下:可能是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办公厅名义函复的,而不是以部的名义函复的。
像这类回复性的文件,一般都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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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8
函是平行文 ,不相隶属的,通知是下行文,无锡市政府肯定归国务院关了

山东人保向国家肯定用请示,回文中,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用《关于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函》估计主送机关是财政部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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