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性质
科学课程是一门体现科学本质的综合性基础课程,具有实践性,有助于学生保持对自然现象的好奇心,从亲近自然到走向亲近科学,初步从整体上认识自然世界,理解科学、技术、社会与环境的关系,发展基本的科学能力,形成基本的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感。
二、课程理念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1.面向全体学生,立足素养发展;
2.聚焦核心概念,精选课程内容;
3.科学安排进阶,形成有序结构;
4.激发学习动机,加强探究实践;
5.重视综合评价,促进学生发展。
三、课程目标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文实践活动中积累、建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是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的综合体现。
科学课程的目标是,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形成初步的科学观念;掌握基本的思维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思维能力;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具有初步的探究实践能力;树立基本的科学态度,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