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管理细则

请各位指点!我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后勤管理人员,由于刚刚毕业没有经验,对于下面的食堂和物业公司需要一个详细的管理方案(我们的物业公司很是让人头痛,但是由于某些原因不得不用他们),上面只有一个主任,没有人教只能自己摸索,请问各位有没有好的管理方案啊,越详细越好,我们的物业服务范围包括:保洁。消防、保卫、会议接待、水电及设施维修,请大家指教!

以下内容是转了我们老大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物业部门管理制度

人员上下班制度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四、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它私活。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个月可请四天假,以假条为准,假满后主动销假,超出四天,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病假例外。

六、与其它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时间。

七、违犯本规定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执行。

环境卫生工作制度

1、环卫人员必须保持小区干净整洁,各个场所旮旯不得有垃圾,废塑料袋等杂物。

2、环卫人员必须在上午8:00前清扫完毕,每天一小扫,三天一大扫。

3、环卫人员必须经常保持小区洁、净、美,并负责督促拉垃圾人员勤拉,不堆积。雨天负责清扫道路积水,雪天主动配合其他人员清扫积雪。

4、严格执行物业制订的卫生保洁程序,按时完成季节性、突击性卫生清理任务。

5、认真巡查保持环境卫生,制止破坏环境的行为。

6、认真使用和保管所有环卫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7、严格遵守物业制定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犯,轻者警告,重者辞退。

门卫工作岗位制度

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工作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现场,出现重大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禁旷工、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负责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看管工作,防止丢失现象发生,属于责任问题依照内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实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昼夜24小时不断人。

六、本小区住户什么时候叫门及时开门,禁止私自给住户和其它人员配发钥匙。

七、严格禁止与外来闲杂人员在门岗或门卫室聊天闲谈,除领导临时指定替换,不准门卫人员私自用任何人顶替值班。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员一定要把当天值班情况认真记录清楚,双方签名,注明日期。

九、负责门岗大门口到公路卫生区的环境卫生,不得堆积杂物和垃圾。必须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门洞内禁止住户停放车辆,外来车辆一律停在大门外,禁止小商贩入内。

十、雨天扫净门洞内积水,雪天全部上岗打扫辖区内积雪,如雪天无故不到,按处罚办法处理。

十一、做好安全预防事故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共同把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实行奖惩制度,一年内不出现丢失现象和其它事故,每人奖200元。

以上制度值班人员共同遵守,从2005年9月15日起执行。

财务工作制度

一、环境、出纳在一区物业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财务工作。

二、严格建立两帐,即环境帐、现金帐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按月公布帐目。

三、认真执行会计法,每月末向经理报表。

四、严格控制资金流向,不经批准禁止动用各项资金。

五、建立实物领取登记制,凡领取实物、工具的责任人必须交旧领新(原先没有的除外)登记后方可领取,并对照检查所领实物对路、合格与否。如有丢失或故意损坏,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

六、严格财务公开、公正、准确、保密制度,未经批准禁止向外界提供一切数据,防止国外情报人员窃取经济情报。

七、资金支出、收入必须以票据为准,经经理签字后方可入帐,否则无效。严格登记出入各种票据编号,用完后及时收回。

八、会计负责记帐,出纳负责现金保管,实行帐目、现金两分离制度。

九、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

十、参与收取各种规费和领导指定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十一、本制度从XXXX年XX月XX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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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9
物业公司管理细则

为加强市政小区物业管理,明确业主、使用人和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市政小区全体业主、住户及 **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本细则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

2 本细则所称物业管理,是指 **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市政小区物业进行的管理活动。

3 本细则所称业主,是指市政小区物业所有权人。

4 本细则所称住户,是指物业的承租人或者实际的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第二条 业主的权利及义务:

业主对物业共有部分和共同事务进行监督、管理。

业主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业主大会、享有表决权。

2. 享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享有与所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相应的服务。

4. 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5. 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1. 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2. 遵守业主公约。

3. 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规定。

4. 执行业主大会的有关决议、决定。

5. 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1.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房屋管理、消防管理、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法定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其费用在维修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业主共同分担。

3. 业主户外的水、电、气、暖及通讯等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维修,按产权归属由产权人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4. 业主或者使用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1 )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 2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等进行违章凿、拆、搭占等;

( 3 )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

( 4 )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

5. 本小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 1 )践踏、占有绿地;

( 2 )损毁树木、园林;

( 3 )占有通道等公用场地;

( 4 )乱抛乱堆垃圾、杂物;

( 5 )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 6 )排放有毒、有害等污染环境的物质;

( 7 )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 8 )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 ** 物业管理公司享有下列权利:

1. 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 制止损害物业或者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

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业主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 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下列义务:

1. 全面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 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3. 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的质询;

4. 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 物业公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 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使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3. 市政小区安全防范管理;

4. 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服务;

5. 市政小区内公共秩序、交通等协助管理的事项;

6. 车辆停放及场地管理;

7.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8. 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事项;

第七条 物业管理费用

物业管理费用由 ** 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

业主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从其约定,但业主负最终交纳责任;

第八条 法律责任

1. 损害小区管理区域内的公用设施、设备、花草树木等,应当恢复原状;不按时恢复原状的,由物业公司恢复,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不能恢复原状的,赔偿损失。

2. 业主、使用人、物业公司之间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向上级领导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3. 业主未按期、足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公司将通知其限期缴纳,并按合同约定加收滞纳金;物业公司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 物业公司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其改正,扣减相应物业管理费,并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规定自签署合同起实行。
第2个回答  2010-06-07
既然你们有物业管理公司,就应该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方案,反正不得不用了,就让他们做一些起码应该由他们做的事情,外包的食堂当然也是要承办方提供管理方案的里,哪有已经有里外包单位还要你出方案的呢?

最多就是外包单位出了方案,你按你们自己的要求修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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