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双桥乡是一个5万余人的乡。几年来,一位在中心校帮忙的教师强制向各小学推销高价鞭炮。鞭炮为危险商品,应该有安全许可才可以经营。安监部门和派出所有权没收和罚款。借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应该向那个部门举报?教育局对这样的情况有没有权利过问。使用义务教育经费购买该那个部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