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双桥中心校 某教师 强制用义务教育经费 推销鞭炮

郓城双桥乡是一个5万余人的乡。几年来,一位在中心校帮忙的教师强制向各小学推销高价鞭炮。
鞭炮为危险商品,应该有安全许可才可以经营。安监部门和派出所有权没收和罚款。
借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应该向那个部门举报?
教育局对这样的情况有没有权利过问。使用义务教育经费购买该那个部门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经2013年9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0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公布。
第三条: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三十一条 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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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20
不建议举报,官官相卫,最后逮不着老鼠,你还惹身骚!!!看下别的地方,估计都差不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