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县,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总面积达到了850平方公里。县府所在地设在曲溪街道,下辖众多乡镇和街道。具体包括龙尾镇、白塔镇、霖磐镇、桂岭镇、月城镇、玉湖镇、新亨镇、锡场镇、埔田镇、云路镇、玉窖镇、登岗镇、炮台镇以及地都镇等14个镇,以及曲溪街道和揭东经济开发区。这些区域又进一步细分为227个行政村和17个居民委员会。
在2012年12月24日,国务院批准了对广东省揭阳市行政区划的调整。其中,揭东县被撤销,设立了新的揭东区。调整内容是将原揭东县(排除地都镇、炮台镇和登岗镇)以及榕城区的磐东街道合并为揭东区的行政区域。同时,地都镇、炮台镇和登岗镇划归榕城区直接管理。
揭东县于1991年12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揭东县是揭阳撤县建地级市后,从原揭阳县分出的。揭阳县历史悠久,见诸史载已有2200余年。汉武帝时(公元前111年)建制揭阳县,晋成帝咸和六年(公元331年)分揭阳为海阳、潮阳、海宁、绥安4县,今揭东县为原海阳辖区,以后建制几经改易。至宋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复置揭阳县。1949年10月23日解放后设立揭阳县人民政府。1991年,汕头市区扩大为经济特区,同时设立地级揭阳市。原揭阳县其中15个镇,重新设立揭东县,县城设在曲溪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