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卫生要求标准

如题所述

1. 绿化区域管理:花坛与草坪应保持整洁,不得有杂物、白色垃圾、烟头或痰迹等。
2. 道路清洁标准:公司内部道路需保持无白色垃圾、烟头、积水、淤泥、杂物,且各类材料堆放需有序,确保道路平坦畅通。
3. 卫生清洁频率:责任区域每周应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于脏乱差区域需随时清理。责任区内不应有杂物、卫生死角、积水、淤泥、白色垃圾、烟头或痰迹。垃圾桶内垃圾达到2/3满时,应及时清倒,避免外溢。
4. 各部门职责:各部门必须按照卫生管理制度规定的时间表打扫卫生区域。
5. 综合部职责:综合部应按照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拥有与生产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拥有与生产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设施,具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三)配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并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备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应洗净、消毒;炊具、用具使用后应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