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不满意保险公司的赔偿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如题所述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报警处理的,交管部门会介入调查,并依法制作事故认定书送达给各方当事人。事故认定书的重要性在于其将记载交管部门查清的事故发生基本事实和各方的事故责任。
网友咨询: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不满意保险公司的赔偿,拖着不去处理怎么办?
吉林通兴律师事务所于伟律师解答:
当事人也可以暂时不予处理。
根据规定,对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在接警后,交警部门会进行必要的调查、勘验,并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对于赔偿问题,首先可由交警组织双方(有时保险公司也可以直接参加)进行调解,或由双方自行协议,如果双方调解或协议不成的,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处理。
而如果对方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导致协商不成,但又不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也可以选择暂不予处理,这对当事人也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对方想要赔偿,到时自然就会向当事人主张,并且,如果在对方主张权利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拒赔。
于伟律师普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于伟律师支招:
交通事故对方主责一直不出面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
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你说要到法院告),他会帮你弄的。
2、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你要提供对方就医的证明,你给对方及交警的收据。再就是交警提供的资料。
3、如果他收到传票不上法院,那是他输,你可以要求在规定时间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他的身份证号控制他的银行账号,可以全部冻结。
事故当事人不到场,影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在调查事实的基础上,依据职权所作出的认定。事故当事人不到场的,不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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