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公务员不等于担任领导干部(俗话说的当官)。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的党龄要求。
职级公务员担任领导职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考上公务员后要符合条件才能担任领导干部,也就是当官。
担任领导干部与一般公务员的区别如下:
一、权限不同。领导干部一般是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具有人事、财政决策权;一般公务员负责具体事务的承办。
二、岗位不同。担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才属于领导干部,一般是镇长、县级部门局长以上领导职务;一般公务员是科室的工作人员。
三、选拔条件不同。担任领导干部除了符合一般公务员的要求外,还需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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