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正省级职务的分工

如题所述

四个正省级职务的分工。
最大的是省委书记。、
省委书记是全省的最高领导人,负责省委的全面工作,什么都管,但只抓大事,不抓具体事情。
省委书记主要侧重于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的部署和落实。负责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各种政治力量统一到党中央的路线方针之下。
省人大主任通常由省委书记兼任,负责把省委的决定用法律的形式变成人民的意志。主要负责立法和监督工作。省委书记兼任省人大主任有利于党对人大的直接领导,同时也提高了人大的权威。
省长,由省委排名第一位的副书记兼任,是全省的最高行政领导人,主持省政府的全面工作,在省委的领导下负责全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
省政协主席在省委的领导下负责全省政治协商和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协调全省的民主党派、宗教团体和工商联,无党派机构的工作,确保他们在党的各项路线方针下活动。
政协副主席在政协主席的领导下协助政协主席的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由政协主席安排,并分工负责政协某项或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事务,包括负责联系某些部门或政协委员中某些界别,同时负责处理与这些部门、界别有关的日常工作。其职级相当于本行政区域副职级,如副省长、副市长、副区长、副县长等的职级。正因为如此,他们经常会参加本级行政班子的各种会议,有发言权、建议权和一定的影响力,对会议和议事结果可起到一定的影响和决策作用,但又不显山不露水,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是一个典型的只管说话,不负责做事的闲官角色。因此,许多行贿者正是看中了他们能参与议事、决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这一点,大事拉拢行贿,谋取好处。正因为如此,政协副主席任上出事的才会接二连三,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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