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电瓶车被抓住,在拘留所快一年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您好,盗窃电动车,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涉嫌盗窃罪,量刑起点为拘役至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超过数额较大标准的数额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其他量刑情节的调节基准刑确定宣告刑。各地对盗窃罪的入罪标准不同,一般在2000元左右。虽然没有达到较大标准,但是如果在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可以按多次盗窃的入罪标准进行入罪。另外,还有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的入罪标准,没有数额的限制,但要受到刑法总则第13条的限制,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按犯罪处理的约束,故一般要求在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50%时,才可以入罪。如果只是一次盗窃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可以处3个月左右的拘役,并处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二倍以下的罚金。再数额较大标准的基础上,盗窃的价值每增加1500元的,增加一个月的刑期。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7天,此后羁押必须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如果不逮捕就必须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不能继续关押。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检察院的的监所检察部门反映。每个看守所都设有监所检察室。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10条规定,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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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0-02
是拘留所吗?应该不是拘留所吧,拘留所最长也就30天时间,应该是看守所吧。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请律师,问一下案情的进度和犯罪嫌疑人在里面的情况。在里面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生不如死。一点营养都没有。就算是有寄钱进去也好不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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