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生活费,是我自己垫付吗

如题所述

工伤医药费应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住院费用应由公司垫付,职工本人垫付的,确认工伤以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时一并给付;工伤认定后,由单位申请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而不是普通的医保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办理工伤险的途径
办理工伤险有三个途径:
一、到社保办理工伤保险;
二、到商业保险公司买一份雇主责任险,该险种是针对于员工在工作期间和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残而推出的保险,此外还保障职业病,这种保险要由雇主购买;
三、到商业保险公司买一份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险种可以为员工提供24小时的保障,保险责任是保障员工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最后在第二及第三保险中附加一个医疗费用保险就可以保障因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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