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菏泽历史文化

如题所述


菏泽历史悠久,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遗址,境内各县(区)均有发现。唐尧(2357 ~ 2258年前)、虞舜(2257 ~ 2208年前)和大禹(2207-?)在这里留下了更多的遗迹。历史建筑的演变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7世纪。
在商朝(公元前1765-1122年),境内有三个国家:申国(今定陶和曹西安之间)、古国和郭利(今鄄城和郓城之间)。西周时期(公元前1122 ~ 249年),其疆域分属曹(杜定陶)、高、鲁、魏、宋。春秋末期(公元前770- 249年),疆域分宋、鲁、魏。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前期为齐、楚、魏所辖。
到战国末期,分为齐国和魏国。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24年),中部和北部的领土属于董军(管辖濮阳),南部和北部属于党军(管辖砀山县)。从西汉到隋朝,近600年间几经变迁。隋朝(581~618年),文帝即位后,取消郡县,由国家直接管理郡县。曹州(尹姬郡)在疆域中部,周浦(治鄄城)在北部,周_(治郓城)在东北部,戴州在东南部(原永昌郡位于后方,但仍以军制统治)。以上四个都道府县都在境内。它属于南方的松州。66年(隋大业二年),炀帝废州,改州为县。
中部属尹姬县(治尹姬县),东部属东平县(治郓城)。唐朝(618~907)时,河南道在境内,曹州在中(治尹姬县),周浦在东(治鄄城),云州在东北,松州在南(治睢阳)。元朝(1271~1368)属中书省。明朝(1368~1644年),兖州府的曹州、集宁、东平,山东丞宣的布政司,以及西部、北部的一小部分开州,分别属于都城大明府的开州和东昌府的周浦,山东丞宣的布政司。368年(明洪武元年),因水患,迁至安陵集镇(今菏泽市大黄集镇安陵集镇),次年又迁至磐石镇(今曹县旧址)。
371年(明洪武四年),被降为曹县。1445年(明正统十年),曹州恢复为古石成郡(今菏泽市)。此时,虽然曹州领导两个县,但它是政府管辖下的一个州。清朝(1644年-1911年)改政治部为省,西部和东北部地区分属直隶大明府和山东兖州府,均属山东曹州府。1724年(清雍正二年),曹州升为直隶州,管辖范围仍与明朝相同。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升为府,辖一州十郡,郭为郡,菏泽为名。此时的辖区面积略大于今天的菏泽市。民国(简称1912~1949),1912年行政区仍沿用清末省、府、县三级制,道为省督区。
1913年1月8日,北洋政府发布组织令,规定地方政府实行省、省、县三级制。今除东明县隶属于直隶大明路,鄄城县、梁山县(原寿章县)隶属于山东省济西路(后改为林东路辖聊城),其他县隶属于山东省戴南路(后改为济宁路辖济宁)。1925年10月22日,山东省将原来的4路增加到11路,现设菏泽市草铺路(治菏泽)。
1928年,东明县直属河北省,其他县直属山东省。1932年,南京政府规定在省府下设立行政监督区 抗日战争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政府相继出现,抗日根据地和游击区逐渐发展成为各级行政区。1940年至抗战胜利,境内分属以下特殊区域:冀鲁豫八区。
1940年4月初,成立郧西特区,1940年11月改称鲁西第二特区,隶属山东省鲁西行政区。1941年鲁西行政区并入冀鲁豫行政区,后脱离山东省。河北、河南第十一区。1940年7月,成立湖西特区(因地处微山湖西部),隶属山东鲁西行政区。其管辖范围位于现在的边界以南,其特别办事处经常在单县东南部的刘彩和张寨地区活动。冀豫第十特区。1941年5月,河北、山东、河南三个特区成立;7月改为河北、山东、河南七特区;九月改称晋冀鲁豫二十二个特区和冀鲁豫十个特区。
位于中部和西南部的领土,它还包括部分县,如考城和全敏在河南省。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2月,原冀鲁豫第八区改为冀鲁豫第二区,特务机关迁至运城潘渡、陈坡。原冀鲁豫十一区改为三区,十区改为五区。1948年9月全境解放。1949年3月,华北人民政府决定将冀鲁豫第二、第三、第五、第七特区分别更名为何琳、湖西、鲁西南、郧西特区。2008年8月,平原省成立,何琳、鲁西南、郧西部分地区并入荷泽特区,与湖西特区同属平原省人民政府。
195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PRC)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平原省建制,菏泽、湖西划归山东省管辖。次年7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山东省湖西特区,所辖各县分别隶属菏泽、济宁特区。1958年11月12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菏泽特区建制,各县划归集宁特区。次年六月,菏泽地区恢复,地区旧如旧。1967年3月,菏泽地区改为菏泽专区。2000年6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菏泽改为菏泽市(地级),原菏泽市(县级)更名为牡丹区。2008年12月,全市共有8县1区、158个乡镇、6106个行政村和居委会、13478个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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