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的界限是什么?

如题所述

最近发现从立法方面取消拐骗儿童罪,统一成拐带罪,这一话题引起了广泛关注。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拐骗儿童罪?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的区别又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

首先声明我国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儿童罪最高判处死刑,同时呢,刑法第262条又规定,拐骗儿童罪最高判处五年的有期徒刑。那么关键就在于吴飞龙,他拐走两个孩子,没有留下金钱交易的证据,拐卖就成了拐骗。直到今天,吴飞龙依然没有承认他的罪行。我呼吁完善立法,在将来我希望取消拐骗罪,统一量刑。无论被拐儿童的去向如何,你将这个孩子从他的家人身边带走,你对孩子本身、对家人、对社会造成的伤害是一样的,都应该受到同等严重的惩罚。

1 然而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拐骗儿童罪。根据中国刑法,拐骗儿童罪是指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量刑一般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则是贪图钱财将妇女儿童卖给他人进行牟利的量刑最高为死。也就是说,是否牟利是认定拐骗儿童罪还是拐卖妇女儿童罪最重要的标准。

2 那么,为什么要取消拐骗儿童罪?他认为,无论嫌疑人是将拐卖的孩子卖彩送,还是带回家,或是强迫他去乞讨卖艺,把孩子拐走的那一刻,他们已经对孩子极其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因此,拐骗和拐卖的行为透露。养老,他们应该受到同等的重大重罚。在我看来,这种观点是非常正确的。无论是将拐来的孩子卖给父母,还是带回家,或是强迫他去乞讨爱眼,都是对孩子的一种极大伤害,而且这种伤害不仅仅局限于孩子的,还会对整个家庭和整个社会都造成了无法磨灭的创伤。

3 我们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如果将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统一成拐卖罪,不仅可以更好的堡未成年人的权益,也可以更好的协调不同部门的执法能力,避免法律条款之间的矛盾和主体。这样的话,司法机关在做相关案件时也会更加清晰明了,更能保证公众的公平。

4 因此,我认为,无论是维持现有的管教所,还是将其统励成犯来罪,都需要我们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却保持法公众的公平。总之,对于拐骗儿童罪这的话,我们需要认真思考,既要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又要考虑社会公共利益。最终达到公正、公平所有效打击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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