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消费券使用规则

郑州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 购车消费券:消费券限在郑州市域内所有支持微信支付的线下实体商家消费使用,消费券在单笔交易中不可叠加使用,使用期限截止到2022年1月15日24点,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系统予以收回。 购车裸车开票价在5万元(含)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非新能源车(蓝牌),可申领1000元电子消费券包;购车裸车开票价15万元(含)以上的非新能源车(蓝牌),或者在5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车(绿牌)可申领2000元电子消费券包。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为准。  
拓展资料
一、 京东消费券:在京东APP内购买指定商品时,在支付环节选择京东支付作为支付方式,并点击相应支付方式后的红色优惠券,即可完成抵扣。   
二、 淘宝消费券: 在购买活动商家店铺商品时直接使用,并支持跨店和叠加店铺其他满减券使用;三种档位消费券每位消费者仅限领取使用其中一张,不能重复领取核销;领取后有效期内未核销的,不支持再次领取;消费券有效期为24小时,当日未核销使用的消费券将在次日滚动发放。   
三、 家电消费券:家电消费券限在郑州市域内参与活动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线下实体店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手机等大小家电商品时使用,参与活动商家须支持“云闪付”付款方式(商家列表详见“云闪付”活动页面)。
四、 消费券使用如有疑问,可与“云闪付”联系(联系电话:95516)。具体规则如下:   在有家电消费券额度的情况下,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其中,200元券在消费满1000元时使用,400元券在消费满2000元时使用。如果消费额度同时达到不同满减标准的,按照“就高”原则自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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