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认证步骤

如题所述

增值税专用发票现阶段主要采用勾选认证的方式进行认证抵扣,其操作流程为,
1、连接税盘,打开发票确认平台,输入密码(进入,选择发票勾选这里,后面输入月份,点击查询按键,这样没有认证过的发票都会出现。
2、对照自己手上的发票,点前面的框框就可以勾选,勾选完之后,点击保存,在保存成功的提示框,点击确定即可。
3、此时返回首页,点击确认勾选模块,选择“已勾选未确认”,在点击查询。
4、确认后会一次显示如下图所示的各种提示框,可以再根据显示核对一下发票张数和发票总金额,税额,核对无误之后就点击确认,若要在本月抵扣就选择未申报当月抵扣。
5、最后确认完后,可打印出这张表格,以及导出确认明细打印出来做为原始单据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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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5-10

增值税发票如何勾选抵扣,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 1、问: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鉴证咨询业的一般纳税人,在4月1日后,认证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操作流程有没有变化? 答:没有任何变化,可以按照现有流程扫描认证纸质发票或者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勾选确认 2、问: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可以勾选哪些增值税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3、问:A公司2019年4月1日后取得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购入方纳税人4月1日后取得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4、问:2019年3月A公司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尚有未抵扣完的留抵税额,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四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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