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暖不用的住户要交钱吗

如题所述

需要交费,只不过费用金额为60%。如用户不用暖气,需要停暖,则需在每年的8月20日前到小区收费处提交停暖申请,逾期则无法停暖。 停暖成功后,用户需要缴纳60%的采暖费。
天气渐凉,转眼又到供暖时节。有人因为常年不在家,认为自家不该交采暖费;有人认为邻居都有暖气,自家不用暖气也不会冷,也不想交采暖费。近日,有部分小区对这种“蹭暖”行为收取“蹭暖费”,引发网友热议。另外,还有小区明确规定,即使房屋长久无人居住,也要缴纳部分甚至全部采暖费。那么,这些“收费”是合理的吗?是不是一种巧立名目的变相收费呢?
答案是需要交费,只不过费用金额为60%。
如用户不用暖气,需要停暖,则需在每年的8月20日前到小区收费处提交停暖申请,逾期则无法停暖。停暖成功后,用户需要缴纳60%的采暖费。
用户若想停止供暖,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其一,房子必须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即常说的“一户一阀”;其二,用户需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签订《暂停用热协议》,同时也需要缴纳60%的采暖费。
扩展资料:
这样的收费方式和标准是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执行的。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形式的用户,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前提下,经与供热单位协商,就暂停供热时间、缴纳基本费用等事项达成一致后,可以由供热单位暂停供热。
同时,《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在第八条规定:甲方在暂停用热期间应当向乙方支付基本费用。
本市对基本费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每个采暖期的基本费用按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下“采暖费总计”的60%支付。
某一用户停暖后,相邻供暖用户的热量会通过房屋的墙体向停暖用户的房子传热。这时候,如果想要保持相邻用户的正常采暖,热能消耗就会增加。”工作人员解释道,“我们供热单位的基本运行成本也不会因为用户停暖而减少。即使用户停暖了,还是要耗资保障供暖设备运行。
法律依据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形式的用户,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及共用供热设施安全的前提下,经与供热单位协商,就暂停供热时间、缴纳基本费用等事项达成一致后,可以由供热单位暂停供热。
《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在第八条规定:甲方在暂停用热期间应当向乙方支付基本费用。本市对基本费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每个采暖期的基本费用按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下“采暖费总计”的6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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