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找劳动局有用吗

如题所述

老板不发工资去劳动局有用吗?如果不签劳动合同,辞职时老板拒发工资,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1.和老板谈判;
2.向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劳动监察机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也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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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12
拖欠工资找劳动局有用。劳动者遇到老板拖欠工资的时候,在自己无法解决的时候,都会寻求劳动的帮助。1、当事人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赔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劳动行政部门是劳动法律法规执法监督部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找劳动行政部门解决是对的。拖欠工资找劳动局有用。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第7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6个月。用人单位如果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5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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