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某某打架对方鉴定轻伤请问已构成判刑了吗?怎么判法?

如题所述

  我与某某打架对方鉴定轻伤请问已构成判刑与否见于以下情况:
  情况一:构成故意伤害罪,构成刑事责任,同时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情况二:民事调解成功,轻伤不构成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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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你好,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应赔偿对方因伤经济损失.最好是通过中间人调解解决,不然经司法程序会更麻烦.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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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06-08
轻伤以上就要负刑事责任了,会被判刑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不过如果你积极赔偿了受害方,法院在开庭地时候会,适当考虑的,一般就会被判缓刑的。
第3个回答  2018-12-01
关键在于证据。故意伤害罪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第4个回答  2010-06-08
故意伤害,或者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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