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请高手解答~

本人承包了某公司的一单工程再托S某帮我寻找施工人员,S某带来的施工人员中有人不幸从高空掉了下来,造成某程度伤残,施工人员把本人和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
某公司和本人,还有S某包括带来的员工并没有签合同,只有口头上的约定,
本人和S某并没有收过某公司的施工资金.
请问本人在本次事故中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如果有责任,S某承担和我一样的责任吗?
我们四方都没有签合同,可以把责任只推给那个公司吗?

你,s某,某公司应为施工人员的不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完后,你,s某,某公司三方如对事故赔偿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应按各自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无法分清过错大小的,三方负同等责任。
连带责任解释:即受伤施工人员可请求所有连带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人或全部承担其所应获得的全部赔偿。连带责任人中的一人赔偿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你和s某虽未收过某公司的施工资金,但有其他证据证明你所说的上述事实关系的话,应上述标准承担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