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税汇算清缴?

2020年3月1号到6月份个税汇算清缴,单位所有员工工资年收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没有高于60000元的,是不是就不需要操作了呢,不高于60000的人有一二月份交了个税的,需要退还吗,怎么操作呢,比如有个人年收入60297元,一月份交了12.72,这个是要操作吗,这个文件中说的补税不超过400的,不用办理,这个补税不超过400的是啥意思呢,是不是个税电子扣缴系统的那个右下角的补(退)税额呢,这个是没有超过400的,是不是都不用操作了

▶哪些情形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平时多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二)少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应当补税的纳税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下的纳税人除外。)
▶哪些情形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一)纳税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二)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如果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补税,自然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或者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也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由谁来办理汇算清缴?
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即自已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
(二)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三)请人办,即可以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办。
▶纳税人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税务局(免费下载注册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登录注册网上税务局WEB端)办理年度汇算,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者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2019年汇算清缴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日期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09
可以查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里面阐述的很清楚
第2个回答  2020-03-09
没有预缴多了需要退税的,年收入未超过12万,补税不超过400元的,两处以上工资薪金合并后导致少交税款的,可以不进行汇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3-07

2019年度个税汇缴:什么是个税汇算清缴?

第4个回答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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