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平均每月工作日是多少天呢?

如题所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3日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年工作日为250天。

法定工作时间就是按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者最多工作的时间。如果超过,一是劳动者有权利拒绝(有法定特别、不可拒绝情况),二是要支付加班费用。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扩展资料:

工作日通常分为四种,即标准工作日,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延长工作日和无定时工作日。

1、标准工作日

标准工作日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所实行的工作日。

2、缩短工作日

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是指在严重有害健康和劳动条件恶劣以及对女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的条件下,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日。我国实行缩短工作日有如下几种。

(1)每个工作日时间少于8小时的。

如从事矿山井下、高山、严重有害有毒、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的体力劳动等工作的职工。近年来,纺织业实行“四班三运转”的工时办法,化工业每天缩短为6或7小时,煤矿井下实行四班6小时工时制,建筑、冶炼、地质勘探、森林采伐,装卸搬运等均为繁重体力劳动,依本行业特点都实行不同程度的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

(2)夜班工作时间减少1小时。夜班工作一般指是实行三班制的企业、单位,当日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的时间。夜班工作改变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规律,增加了神经系统的负荷,工作起来比较辛苦,为此规定从事夜班工作的时间比白班减少1小时,发给夜班津贴。

还有些连续生产不容间断的工作必须安排夜班,如钢铁冶炼、发电等夜班工作时间可与白班相同,但要给夜班劳动者增发夜班津贴。国家还规定对于未成年工、怀孕满7个月和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的女工禁止安排夜班工作。

(3)女职工哺乳时间减少1小时。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的女职工,每日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哺乳两次。一般规定,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合计1小时算在工作时间之内。

(4)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也实行少于8小时工作日,为保障其健康成长。

3、延长工作日

延长工作日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的时数的工作日。对于从事受自然和技术条件限制的季节性工作的职工,可适用于忙季工作时间得超过标准工作时间,而闲季工作时间可适当缩短。如地质、石油、制盐、糖业等。

4、无定时工作日

无定时工作日是指每天没有固定工作时数的工作日。如,某些领导人员及其助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森林巡查人员等职工,工作时间经常超过标准工作日,超出的部分也不增加报酬。实际上无定时工作日的职工是适用于标准工作时间来进行工作的,只是有些工作需要超过标准工作时间才能完成。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工作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14
国家规定的标准的一个月工时是176小时。

劳动法规定:一周40个小时,一个月176个小时。超过这个标准就是加班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超过这个时间的都是加班,法定节假日也应该休息。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 。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2023-01-1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3日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年工作日为250天。

法定工作时间就是按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者最多工作的时间。如果超过,一是劳动者有权利拒绝(有法定特别、不可拒绝情况),二是要支付加班费用。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扩展资料:

工作日通常分为四种,即标准工作日,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延长工作日和无定时工作日。

1、标准工作日

标准工作日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所实行的工作日。

2、缩短工作日

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是指在严重有害健康和劳动条件恶劣以及对女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的条件下,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日。我国实行缩短工作日有如下几种。

(1)每个工作日时间少于8小时的。

如从事矿山井下、高山、严重有害有毒、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的体力劳动等工作的职工。近年来,纺织业实行“四班三运转”的工时办法,化工业每天缩短为6或7小时,煤矿井下实行四班6小时工时制,建筑、冶炼、地质勘探、森林采伐,装卸搬运等均为繁重体力劳动,依本行业特点都实行不同程度的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

(2)夜班工作时间减少1小时。夜班工作一般指是实行三班制的企业、单位,当日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的时间。夜班工作改变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规律,增加了神经系统的负荷,工作起来比较辛苦,为此规定从事夜班工作的时间比白班减少1小时,发给夜班津贴。

还有些连续生产不容间断的工作必须安排夜班,如钢铁冶炼、发电等夜班工作时间可与白班相同,但要给夜班劳动者增发夜班津贴。国家还规定对于未成年工、怀孕满7个月和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的女工禁止安排夜班工作。

(3)女职工哺乳时间减少1小时。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的女职工,每日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哺乳两次。一般规定,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合计1小时算在工作时间之内。

(4)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也实行少于8小时工作日,为保障其健康成长。

3、延长工作日

延长工作日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的时数的工作日。对于从事受自然和技术条件限制的季节性工作的职工,可适用于忙季工作时间得超过标准工作时间,而闲季工作时间可适当缩短。如地质、石油、制盐、糖业等。

4、无定时工作日

无定时工作日是指每天没有固定工作时数的工作日。如,某些领导人员及其助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森林巡查人员等职工,工作时间经常超过标准工作日,超出的部分也不增加报酬。实际上无定时工作日的职工是适用于标准工作时间来进行工作的,只是有些工作需要超过标准工作时间才能完成。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工作日

第3个回答  2018-04-29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工作日(Working Day/Workday)也称劳动日,是指在一昼夜内职工进行 工作时间的长度(小时数)。工作日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 工时制度。”1995年3月25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对工时制度作了修改,规定为:“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因此,从1995年5月1日起,我国普遍实行每周工作5日(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的工时制度。

计算方法

■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 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参考资料

搜狗.搜狗[引用时间2018-4-29]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