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速度是2.88千米/小时。
(1+1)÷(1÷2.4+1÷3.6)
=2÷(5/12+5/18)
=2÷25/36
=2.88(千米/小时)
路程=速度x时间
例如:
设去的路程和返的路程均为“1”, 所以单程各自用的时间为1÷2.4、1÷3.6小时,所以张叔叔往返的平均速度是:(1+1)÷(1÷2.4+1÷3.6)=2.88(千米/小时),由此回答问题即可。
扩展资料:
2×V1×V2÷(V1+V2)=平均速度。(前半路程平均速度V1,后半路程平均速度V2)
在匀变速直线运动中,平均速度还可以用(V0+Vt)÷2 来计出,此时平均速度还表示通过这段位移所用的时间的中间时刻的瞬时速度。
但如果是匀变速运动,那么还有一种公式=(初速度+末速度)/2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平均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