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政府应该具有哪些职能

如题所述

1. 政治职能
政治职能是政府在社会政治体系中的作用决定的。除了传统上的对外防御外敌入侵,保卫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对内镇压被统治阶级反抗,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政治缓治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组织军事力量的保卫职能、镇压职能、军事职能等职能外,现代社会中政府还有着更为广泛的政治职能。
首先,保护产权。保护产权是政府的首要职能。所谓“产权”,不仅仅局限于生产资料所有权,也不同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而是一个具有更广泛意义的概念。产权是对各种权利的一种总称,指在不同财产所有权(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知识产权、劳动力所有权等)之间对各自权利与义务之间的进一步划分与界定,其实质是向社会上一切合法利益集团与个人提供利益保障。
其次,制定公共政策。传统理论将政府看作被动执行政策的观点早已不合时宜。在现代社会,政府广泛介入社会生活诸领域并发挥积极作用,政府作为公共政策制定者的角色日益明显。政府通过制定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为社会发展选择目标,引导社会健康有序和协调发展;运用政策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使之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目标。
再次,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在某种意义上,社会就是人们为实现自身利益而相互协作的结合体。社会的发展必然要产生人们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利益分化,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阶层和集团,随之而来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在所难免。政府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讲,就是通过各种手段调节利益矛盾和冲突,维护正义、秩序和稳定的过程。政府作为利益的调节者,其主要职责就是运用政策手段协调各种利益矛盾,在政策制定中尽可能平衡整体利益、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即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使三种利益之间能够协调和统一。当然,由于不可排除的阶级属性,使得政府在利益协调中始终是以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为基础进行利益协调的。
2. 经济职能
随着经济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经济职能已分化为一项独立的职能并居于政府职能的核心地位。现代社会,政府的经济职能已从农业社会中的财政活动(税收及开支)扩展到管理经济,引导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由于国民经济划分为微观和宏观两个领域,政府的经济职能也分为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和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微观经济高效率,宏观经济稳定是政府管理经济的目标。
微观经济是以经济个体为主体进行的经济活动,由于经济个体的行为主要以追求自身利益为目标,是在市场的自发调节下进行的自主决策,如果没有一定的限制,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就有可能带来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结果。对此宏观调控是管不到的,这就需要政府运用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对微观经济进行管理,以保证微观经济有秩序地运行,促进微观经济的发展。政府对微观经济管理既要放开搞活,又要限制其消极作用,主要的职责有以下几方面:
(1)为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提供必要的制度、规则安排。当人们在谈论市场经济的效率和功能时,实际暗含着一个前提,即在市场之外有一个精致的制度体系来保证市场机制的发挥。自愿交易不会发生在“制度真空”中,市场经济也不能离开由国家维持的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而存在。现代经济社会也是政治社会,离开政治体系为其制定的游戏规则和经济活动框架,市场机制就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经济体制也就无法正常运行。为此,政府要为诸如合同的执行,为货币、度量衡、公司章程、破产、专利、版权等提供标准,并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保障实施。
(2)价格管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大部分商品的价格由供求关系所决定,但是市场自发调节的价格又有盲目性,对经济不一定最有利,也不一定符合社会的长远利益。例如当农产品过剩时,农产品的价格会大幅度下降,这种下降会抑制农业生产。政府通过支持价格或对有些商品实行最高限价,对那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物品(如粮食、棉花、石油等战略物资)进行价格管制。为防止盲目和过剩生产,预防伤及全民利益的事情发生,其价格则由政府依据一定规则来制定。
(3)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市场功能的发挥程度,取决于市场的竞争程度。但是市场主体间的竞争并不总能持续地进行,不受限制的竞争有可能会导致对竞争的破坏。竞争者有可能会由于兼并形成对市场的垄断,或就生产、价格、销售条件等的串谋和协议而结束竞争,以及价格歧视、欺诈行为等,因此需要政府干预以确保竞争的真正实现。政府通过制定包括公平交易与价格仲裁法、证券交易法、公司法、反垄断法和消费者保护措施,以及运用保护和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如提供贷款、银行担保、筹集资金等来维护和增进市场竞争。为了防止少数巨型公司和企业集团相互勾结起来操纵市场,秘密分配市场份额,政府必须采取强硬的手段,运用公共权力予以法律制裁,以保证公平竞争的秩序。
(4)质量管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商品的质量必须有严格的规定,以防止假冒伪劣商品的出现。诸如出售的药品必须经过药品管理部门的批准,肉类必须符合国家的质检标准,各种车辆必须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安全条例等等。政府通过质量管制,以保证人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宏观经济管理的重点是在经济目标的实现上,是指政府运用公共权力对经济运行进行调控,以保持宏观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实现高增长、高就业和低通涨的经济目标。宏观经济的稳定是整个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前提,而市场自发运行总是以商业周期的波动、繁荣和衰落交替出现为特征的。不可避免的经济波动和失衡,将损害每个人的利益,因此需要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运用经济政策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运行进行间接调控,以及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主要包括:
(1)财政政策。财政政策是政府通过财政收支总量与结构的变化调控宏观经济,使政府的经济目标得以实现的经济政策。在实践中,财政政策之于市场波动的关系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逆市场风向而动”。经济过热了,财政政策被用来降温;经济发展速度过缓了,财政政策被用来刺激经济。其发挥作用的机理是,密切关注社会总需求的变化,通过调节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关系实现经济总量的平衡。
财政政策包括两大基本部分:税收和政府开支。财政政策发挥作用的基本支点是累进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两大部分,它们构成自动削减经济波动的第一道屏障。累进税抑制宏观经济波动的机制是,当经济过热时,就业充分,个人收入总额绝对增加。这时,累进税制度使得个人缴税部分的增长大幅度高于收入本身的增长,这意味着政府将以更快的速度取走个人可能投入市场消费的货币额,达到抑制总需求的目的。当经济过冷时,社会总需求不足,商品卖不出去,厂商被迫限制生产,劳动者收入下降。这时,累进税制度又使个人缴税部分的下降大幅度高于收入下降的速度,使个人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用于购买消费品,从而达到刺激总需求的目的。社会保障制度调节总供给与总需求关系的作用机理是,当一个人获得一份工作有工资收入时,拥有购买生活必需品和消费品的货币,个人收入与宏观经济运行处于偶合状态。一旦出现经济衰退,工厂大量裁员,众多失业者形成的失业大军将剧烈减少本来就不足的有效需求。这时,失业救济制度“自动”发挥作用:失业者能够领到一份救济金,既不致使劳动者陷入经济上的绝境,同时又在宏观经济总量上增加了一块有效需求。当经济开始复苏时,社会总需求增加,厂商开足马力生产,劳动者纷纷找到各自的工作岗位,政府支付的失业救济金便自动停发,从而抽调一部分总需求,给日趋热化的宏观经济送去一阵“凉风”。此外,政府还可通过举办公共工程、相机调节税种等随动调节的制度安排抑制或刺激总需求。
调控宏观经济已成为现代政府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责,财政政策也因其见效快而经常成为各国政府优先考虑和使用的政策手段。不过,财政政策的运用也是有代价的。西方国家的经济实践表明,过度依靠财政政策会带来许多副作用,比如,政府在经济萧条中不得不接管涉及国计民生的若干公共设施,而企业收归国有往往使企业摆脱了市场竞争法则,降低了整个市场高效率配置资源的功能;高失业救济金既加重了政府的负担,助长了人们对政府的依赖,也不利于效率的提高。因此,财政政策干预经济的强度、深度以及具体形式的选择又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其总的原则应当是“少管为好”、“尽可能市场,必要时政府”。
(2)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是国家采用的调整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种种政策。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成熟,国家发行货币的公共管理职能已演变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状态的得力手段。我们知道,货币是交易的媒介,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血液”,相对于特定时空范围内商品和劳务的价格水准、流通速度、总交易量三项因素,货币供应量应当有一个确定的、健康的数额。高于这个数额值域,将导致过多的货币追逐过少的商品,造成通货膨胀;低于这个数额,将使货币这一特殊商品的价格——利率上升,利率上升抬高投资成本,较高的投资成本必然降低投资者对利润的预期而削减投资,投资减少对经济带来的后果则是经济增长停滞,新增就业机会减少。不难看出,控制货币供应的“水龙头”,控制银根,是一个涉及所有人利益的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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