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真理作者

如题所述

弗兰西斯·培根,近代归纳法的奠基人,以其对科学研究程序的逻辑组织贡献而被铭记。尽管他的哲学存在缺陷,但其重要性不容忽视。他是国玺大臣尼可拉斯·培根爵士的儿子,成长于政治环境中,年轻时便成为下院议员并担任艾塞克斯顾问,但在艾塞克斯失宠后,他因协助起诉而备受非议。尽管背弃了艾塞克斯,培根在女王伊丽莎白统治时期并未得到高度宠信,直到詹姆士即位后才迎来转机。

1617年,培根成为国玺大臣,次年担任大法官。然而,两年后因受贿被起诉,尽管他承认事实,但辩称馈赠不影响判决。这一事件反映了当时法律界道德的松弛,但培根的罪行并非特例。他的生活因此发生转折,被迫离开官场,转而专注于写作。

培根的重要著作《崇学论》展示了“知识就是力量”这一名言的现代视角,他的哲学基础是实用主义,主张科学与神学分离。他虽信奉正统宗教,但坚持理性在神学中的作用。培根对归纳法的重视,使他在哲学家中独树一帜,成为科学气质哲学家序列中的第一人,但他对演绎和数学的轻视以及对个别错误倾向的批判,也体现了其哲学的复杂性。

尽管培根对科学有着浓厚兴趣,但他在科学研究的某些重要进展上有所忽视,如哥白尼学说和哈维的血液循环理论。他的归纳法由于对假说的忽视而存在不足,科学工作中假说的提出往往需要极大的洞察力,而演绎在科学验证中的关键作用也被他低估了。单纯枚举归纳的问题至今仍是未解之谜,科学理论的组织化依赖于对细节的假设和概括归纳,这与培根的排斥有所冲突,但至今仍无明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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