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的时候说行政助理工作不用加班的,非常少机会需要外派工作,但第一天上班就说要送合同,还要做财务出纳等奇怪的不是行政的工作,我读行政管理的,并没有什么会计证,下午6点下班5点半才叫我外派,外派我来回用了3小时,8点半才到家。我想辞职,第一天上班连试用期合同也说不用签订,转正才签的,上下班不用打卡的,还要我答应他们哪怕试用期都要做够一个月才能离职,不然不给我走... 我应该怎么办?? 我妈说我什么都没有签订,可以随时走。上家的离职证明也还在我手,他们好像怕我会跑,还很关心说外派辛苦了什么什么的... 我说劳动合同的事情,他们又说下周回来帮我弄...
刚入职一天也要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以直接又简单的方式,在无鉴合同的情况下,告诉现任领导,这项工作,性质不适合我,辞职就行了。
不论别人怎么说,工作是自己干的,成与否,自己决定才是唯一的主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