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居住证不同区有什么区别吗

如题所述

不同区办理的居住证是一样的,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暂住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暂住证登记项目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证编号、暂住地址、暂住理由、有效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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