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拘留所出来一般几点

如题所述

一般是九点以后10点之前。
要看拘留所的具体规定,有的拘留所是上午放人。几点进几点出对于小型拘留所也许可行,但是对于每天进出好几十人的大型拘留所没有办法执行的,而且拘留一般都是晚上送来的多,晚上甚至深夜放人也容易造成其他危险。执行比较灵活的拘留所,一般选择在白天。拘留所放人一般在上午进行。一般是9点以后10点以前,个别的会在下午1:00-1:30还放一批。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通常在早上八点以后至下午的五点以前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即可释放。具体时间各地有所区别。
一、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情况:
1、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2、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4、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二、被刑事拘留后该怎么办
1、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您亲友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话,依据法律规定,传唤或拘传一般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或拘传变相羁押。若是是刑事拘留了,除三类案件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或单位。
2、近亲属有知情权。无论是电话通知还是邮寄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您可以向办案人员了解涉嫌罪名以及关押看守所地点等等具体情况。
3、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依据现有法律,家属或朋友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开庭才能见到。这期间,只有委托律师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了解下列情况:您的亲友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被同监所的犯人欺负或虐待、为其提供法律提问与帮助、了解涉案罪名与案件相关情况、反馈家人朋友的挂念与希望知道的情况、以及其在里面的状况、代为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或控告等等。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刑拘后,有专门拘留所的,由拘留所关押,经过后期侦查,要对嫌疑人释放的话,拘留所提前通知家属领人,具体放人时间没有规定,原则上零点过后既可以放人,但是考虑到一些风险,基本在上午放人,办手续。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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