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拿枪指着、我趁他不备夺过枪并开枪命中他头部将其击杀…算正当防卫吗?

如题所述

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
夺过枪时不法侵害已经停止
这个起因条件 并不成立
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其主观上存在过失,且刑法上对此行为规定了过失罪的,那么就构成犯罪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便是特殊正当防卫,可以称为无过当防卫。
换个案例 我把你一枪打死了 然后在枪上弄上你的指纹 反正没监控 没人证 我算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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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13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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