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关键的还是那首《西海情歌》引发俩人产生了矛盾。降央卓玛她在各大场合和网上无数次地翻唱别人的原唱主创歌曲,大把大把的金钱装入自己的口袋,受伤害最大的应是刀郎,对于《西海情歌》降央卓玛还称是责任方的问题。
1、在侵权面前,不要拿好友这件事说事儿,好朋友,明算账,在如今的商业法则里是合情合理的。
2、首先来看,《西海情歌》是刀郎最红的时候,2006年9月发表的一首歌,收录在刀郎的《刀郎3》专辑中,是这张专辑的第二首歌,也是最有名的歌之一。
《西海情歌》讲述了一个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瑛与勇一起报名参加环保志愿者,勇儿因为要搜集资料,牺牲在了风雪的路上,是可可西里第一个牺牲的志愿者。刀郎在一次青海的采风中偶然听说了这个故事,满含热泪和创作的激情写了这首歌。
3、虽然不如《2002年的第一场雪》,但《西海情歌》还是非常非常红的,是刀郎的保留曲目之一。而这首歌走红的时候,降央卓玛才刚刚从四川音乐学院毕业,并参加了全国少数民族会演,获得金奖,从而被发现那独特的低音美嗓。
4、后来,降央卓玛独特的嗓音让她非常红,成为近年最红的藏族歌手没有之一。她最早演唱《西海情歌》,是2012中国九寨沟第七届国际冰瀑旅游节上。
后来就经常在公开场合演唱这首歌,甚至当成了保留曲目,当然,说实话,降央卓玛的好嗓子和深情演绎,让这首歌很有表现力,也受到观众的喜爱。但是,降央卓玛完全没有为这首歌,给版权所有人刀郎支付版权费,她凭借这首歌到底赚了多少钱不得而知,关键是这样直接用而不尊重版权方的行为,是不为法律容忍的。
所以刀郎和降央卓玛打官司是理所应当的,其实如果真是好朋友,你打个招呼给刀郎说,我唱一下你的《西海情歌》,说不定刀郎是同意的,但你在商业演出中既不给刀郎说一声,又不支付版权费,就拿去演唱赚钱,真的是侵权啊。
5、其实降央卓玛是以翻唱起家的,刀郎这次告她,其实就是让她要尊重版权。至于她演唱的其他歌曲有没有侵权还不知道,希望降央卓玛今后引以为戒,还是要注重一下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