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于1982年02月08日公布,分别是:北京、杭州、开封、遵义、承德、绍兴、荆州、昆明、大同、泉州、长沙、大理、南京、景德镇、广州、拉萨、苏州、曲阜、桂林、西安、扬州、洛阳、成都、延安。
1、北京
拥有3000多年的建城史,850多年的建都史,燕、蓟重镇,辽的陪都,金、元、明、清的故都。
2、承德
旧称“热河”。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原始人群居住。自秦汉以来, 历代中央政权都曾在承德设立郡、府、州、县等行政机构。在清雍正元年设热河厅,乾隆四十三年改为承德府,嘉庆十五年设热河都统府。
注意事项:
“历史文化名城”这一名称,也经历了众多专家的考量。罗哲文当时作为国家文物局的代表,参与评定。罗老认为,中国城市里的遗产都属于文物遗产,并且历史悠久,久负盛名,大多都与文化有关,因此要在“历史城市”这一名称中,加入“文化”二字。
以上内容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历史文化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