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有没有执法权

如题所述

他们没有执法权,只有协助权。
1、调解民间纠纷。
2、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3、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一般街道办事处是没有权利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在我国,有权予以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委托的一些组织以及我国法律制度授权的组织,但一般被授权的组织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的。对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拓展资料: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如果监护人拒不配合,法院也不能以强行把孩子送到某地等方式来执行,只能依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行政村。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执法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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