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5-06
如果你听老板话辞职,就没什么补偿了。
如果老板提出辞退意见,你同意,那么你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不辞职,也不同意老板的意见,让老板辞退,那么你可以拿到双倍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另外,社会保险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