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外史》中为活杀父命事的审判始末,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活杀父命事”是《儒林外史》第二十四回中安东县知县向鼎所审三件案件中的一件。具体案情如下:

原告:庵里的一个和尚

被告:庵里的邻居

事情经过:庵里的和尚在山中拾柴,因看到人家放的牛中的一头牛看见他流眼泪,越是舔他的头眼泪越多,他便说那头牛是他父亲转世,求人家施舍了,自己养在了庙里。后来这牛被庵的邻居杀了,和尚于是来县衙告状。

庵里的邻居说:这牛不是和尚的父亲转世,是和尚在头上擦了盐,哄牛舔他的头,等牛舔了盐满眼流泪的时候,他就用“父亲转世”的谎言欺骗养牛人施舍了牛给他,他转手就将牛卖了赚钱。他杀的和尚的牛是和尚卖给他。只因和尚觉得钱卖的少了,过了几日又来要钱,他不同意,所以争吵起来了。

案件的最终结果:向知县认为轮回之事本就渺茫无处追寻,和尚既然认为牛是自己父亲转世,就不该卖钱。于是丢下签,把和尚重重地打了二十大板赶了出来了结了此案

读者的迷惑:关于“活杀父命事”到底是和尚说了谎还是杀牛的人说了谎?

个人认为是和尚说了谎。牛已经被杀,不能复活,和尚前来告状,到底求个什么结果呢?是要杀牛的邻居按杀了他转世的父亲受到应有的惩罚呢?还是要杀牛人赔他的牛?

不管和尚自己是什么诉求,最佳的结果就是杀牛人被责罚后另赔和尚一头牛,肯定是陪不了他原来的牛了。关于“牛是父亲转世”只是和尚的自说自话,谁也无法证明,所以断案可定不能按“牛是和尚父亲转世”作为依据来判断。这样来说,和尚是求财而来。

倘若和尚真认为牛是他父亲转世,牛已被杀,不能复活,他应该为死了的牛多做几场法事,多念念超度经才是,哪里还有工夫与邻居上公堂再结冤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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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26
最开始的时候大家都以为这个伤害父亲的人是无辜的,他只是另有苦衷,但是到后来他们搜集了证据,就发现这个人是故意杀害自己的父亲,所以就被判处了死刑。
第2个回答  2021-02-26
第一件为”活杀父命事”,告状的是个和尚。
第二件为“毒杀兄命事”,告状人叫胡赖,告的是医生陈安。
第三件为“谋杀夫命事”,牛奶奶告的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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