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销业主委员会

认为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不合法,想要撤销现任业主委员会重新选举,该怎么办,需要向哪个部门反映,有法律法规支持吗?

要撤销业主委员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扩展资料:

案例:业主罢免业委会起冲突

当业委会即将组织召开一场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时,对业委会早已心存不满的一些业主们不干了,用派发传单、拉横幅等激烈方式要求罢免业委会,并阻止他们组织召开此次会议。

这是去年底发生在福田区某花园的真实故事。业主和业委会积累多日的矛盾爆发,一时间,他们势同水火,发生激烈矛盾。随着福保街道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团队、福田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的高效介入,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正当福田区某花园业主委员会正在筹备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将议题、时间、地点、方式以及表决事项等予以公告时,部分业主以激烈的方式表示抗议,于是,业委会决定暂停召开此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部分业主则提出由福保街道办直接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依照法律规定,当时的福田区某花园业主委员会仍是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合法主体,业主大会临时改由街道办组织召集并不合适。

于是,福保街道司法所多次组织物业纠纷调解团队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对该花园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召集所涉及的法律规定、法定程序、注意事项、应急预案等进行研究讨论,制定调解处理方案。街道物业纠纷调解团队多次向来访业主解答关于临时会议召集的主体、会议公告、会议流程等方面的疑问,并对福田区某花园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016年1月下旬,市区有关部门召开关于此次纠纷的协调会,并提出如下建议:首先,应由街道办选择合适的时间通知、督促业委会继续推进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如果业委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则由街道办责令业委会限期完成,如果业委会逾期仍未完成,再由街道办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这些建议得到双方的认可,业委会很快表态,尽快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并对福保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和物业纠纷调解团队为他们耗费大量精力表示歉意。

今年3月,在福保街道司法所、物业纠纷调解团队、社区工作站的努力下,以业委会为召集主体的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准时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听取了业主们的意见,业委会主动向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提交集体辞呈,业委会全体委员宣布辞职。

业主大会将依照条例规定,择日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至此,该起历时3个多月、涉及690余户住户、2000余名业主的重大纠纷案得以及时化解,这是福田区福保街道调处的一个典型的成功案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参考资料:凤凰网- 业主罢免业委会起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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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11
业主委员会成立不合法 要求撤销备案获支持

在没有审查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否经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具备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的法定职权的情况下,即为业主委员会备案。日前,怀远县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怀远县涡北新城区管理委员会为该区禹都华庭西区业主委员会的备案。
位于怀远县新城区的怀远县禹都华庭西区共有27栋楼,481套房屋。2013年1月13日该区召开了业主大会,在实到业主23人的情况下进行了业主委员会选举,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委员5名。2013年1月21日禹都华庭西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向被告怀远县涡北新城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备案申请,并向被告提交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公约、章程、候选人名单、得票汇总及选举结果公布情况。2013年1月24日被告以禹都华庭西区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合法,同意备案。
法院认为,《物业管理条例》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业主参加。”被告没有审查选举产生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否经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即为该业主委员会备案,被告的备案行为认定事实不清。《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备案。”现被告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具备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的法定职权,被告为第三人备案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故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第2个回答  2015-07-02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撤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应该在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上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或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3个回答  2018-09-28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共同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是执行权,而不是决策权,决策权是业主大会的法定权利。
首先你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否是通过业主大会公开选举产生的,如果不是那么该业主委员会就是违法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是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但业主委员会不合格,那么应该召开业主大会重新投票表决,选择心得业主委员会
第4个回答  2019-12-23
如何撤销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自己选择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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