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是由清华大学营建系和中央美术学院分别组织人力对国徽方案进行设计竞赛,在1949年8月政务院讨论时,高修改设计塑造的国徽模型被审议通过,1950年9月20日毛泽东主席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内容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谷穗(国旗和天安门象征国家,齿轮象征工人阶级,谷穗象征农民阶级),象征中国人民自“五四”运动以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的诞生。
1950年6月1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该图案的说明。同年9月20日,毛泽东主席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一切组织和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徽。
第四条 下列机构应当悬挂国徽:
(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
(四)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五)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六)外交部;
(七)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可以悬挂国徽,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军事专家解读:国旗国徽诞生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