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个回答 2014-11-15
一、申请条件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二、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
(三)属于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还应提交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原件;属于丢失或者损毁部分牌证的,还应交回剩余部分。
三、办事流程
第一步
到车管所受理、缴费 ;
第二步
补、换领行驶证的需到机动车查验点重新照相 ;
第三步
属于补、换领号牌的,到车管所领取受理凭证,同时领取临时行驶车号牌 ;
第四步
到车管所领取机动车号牌或行驶证 。
四、办理时限:补领、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半个小时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1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汽车反光号牌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70元/副, 挂车反光号牌50元/面,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40元/副,临时行驶车号牌5元/张,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本。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